当空飞菜刀漫天淋大便 城市文明遭遇灭顶之灾

一些人贪图一己之便居高乱扔,高空抛物犹如倒悬利剑危及路人


  “那把刀从楼下掉下来,就砸在我脚边!要是劈在脑袋上,那怎么得了?”“楼上扔下的烟头,把我的头发烧着了!”


  都市里一些道德缺失、性情懒惰的人,自视周遭是自己的“独立王国”,经常随手从自家窗户或阳台上往下抛掷废弃物,威胁到楼下行人或住户的安全,破坏了公共环境卫生。近年来,由此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经济纠纷不断发生。


  高空抛物,犹如悬在都市人头顶上的一把利刃。走在高楼下的行人,都要担心遭受灭顶之灾。我们在谴责道德缺失者的丑陋行为、呼唤公德意识的同时,也在探究能否制定相关法规、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制止丑行的发生。

  
  灭顶之灾突然从天而降,小区内高空抛物现象比比皆是


  据报道,今年4月21日下午,深圳某小区3岁的小迎澳跟妈妈回家,正准备进门,突然从空中坠下一根约2米长的木棍,直插进迎澳的头顶,他顿时脑浆四射。5月2日,深圳宝安区龙华镇一工业园内,一装修工将装有水泥块的蛇皮袋从楼上抛下,正好砸中路过此地的一名妇女,该女子怀里抱着4个月大的女婴被当场砸死。6月的一天,家住广州天河某花园的赵先生一大早去上班,刚出门就遭遇“高空飞屎”,一堆大便淋得他和朋友满身都是。


  镜头一:天河区一高层住宅小区,15楼某住户的小孩在家玩耍,顽皮地将一副麻将牌从窗户上撒下去,没想到这一张张拿着轻巧的麻将牌落到楼下,仿佛变作一块块势大力沉的石头,砸在几辆小轿车上,车顶立即成了“蜂窝煤”,有一辆吉普车的挡风玻璃被砸成碎片。几位车主找到这户人家,怒不可遏。后几经协商,该户人家给了这几位车主巨额赔偿。


  镜头二:某新闻单位在员村四横路的一幢集体宿舍楼,三楼天井平台成了楼上抛掷垃圾的聚集地。记者近日从该楼三楼某住户的房间往外望去,这些垃圾有饭盒、碗面、袋子、纸巾和玻璃瓶等易碎品,有光碟、牙膏、旧衣物和旧电器等耐用品,这些废品都是楼上住户抛掷下来的,在墙角里竟堆起10多厘米高的小丘来。天井平台上污水满地、蚊蝇乱舞,阵阵恶臭扑鼻而来,令三楼住户叫苦不迭。一下雨,垃圾漂浮在污水上,其景象更是令人作呕。


  镜头三:国庆七天,负责管理龙口西路贤×阁的某物业公司在一楼大厅举办了一个特别展览。物业公司将平日收集到的各种高空抛物摆了整整一桌子,有一缸子的烟头、一娄子的香蕉皮、摔碎的啤酒瓶、整块的电脑线路板、残缺不全的儿童玩具、铅笔刀、老虎钳、残旧不堪的拖布……最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还有一把摔缺一个角的菜刀!这个奇特的展览吸引了很多住户的关注,有的拍手叫好,有的则脸红心跳。某住户说:“这个展览好,平时我们不注意高空抛物的危险性,将这些东西摆在一起,真是给大家提了个醒。”还有的住户说:“不看不知道,一看真让人感到恐怖,还有人敢把刀扔下来!”


  镜头四:苦于近来高空抛物现象的增多,而几经宣传又收效甚微,某物业公司无计可施,于是在双休日召集所有物业管理人员在楼下打起横幅,上书:“小区连着你我他,高空抛物害大家”。楼上住户往下扔一样东西,他们就拣一样,放在桌上,以此来感化大家。


  广州一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高空抛物现象在广州许多住宅小区普遍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抛掷物更是五花八门,从烟头、西瓜皮到小孩玩具、衣物、锅碗瓢盆,甚至还有用过的卫生巾!


  白领也爱往楼下扔东西,这些人并非不知这样不文明


  据广州市某社区服务中心调查发现,喜好高空抛物者大约有三类人:一类是缺乏公德的业主或租户,一类是保姆、雇工,还有一类是不懂事的孩子。除了确实是无意失手外,大部分都是有意为之的。一位爱从窗户往外扔东西的小伙子实话实说:“其实我家门旁就有一个垃圾桶,平常懒得走几步,不要的东西随手就扔出去了。”还有一些人纯粹图方便。记者在东山区某住宅小区采访,小区的保安讲了一件事:上月中旬,一位正在清理旧家具的中年男子正从天台将一些旧家具往下扔,被保安当场制止。他对保安道出原委:“把这些旧家具搬下去,太费力了,清洁工又不收拾这些东西;另外请人就得花钱,不如直接从楼上往下扔省事。”保安问他砸伤人怎么办,这男子倒也坦率:“不会的,我扔之前看看有没有人。”保安说,他根本没想过万一突然跑出个人来,后果会如何?


  负责管理天河北某高层商住楼的金钥匙物业管理公司的杨萍经理分析,这一带的许多楼盘因靠近科贸街、电脑城,许多业主就将房子租给在这一带上班的白领,按说这些白领都受过高等教育,有文化修养,可偏偏他们就爱从楼上往下扔东西。她认为这些临时租户没有“家园意识”,因为小区不是自己的,就不愿去爱护它。为此,他们在每个楼层都贴了宣传标语,但收效不大。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负责内街和住宅小区清洁卫生的环卫工,他们都经常碰到正在清扫内街时,楼上丢下来果皮、纸屑和烟头;他们一抬头,刚扔下垃圾的人立刻不好意思地将头缩回窗内,可见这些人并非不知道这么做不文明。


  “高空抛物的行为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会文明的整体水平,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说明一些公民的文明水平还不是很高,”暨南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秋枫对记者分析道,“有些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或在公开的社会交往等非匿名性的行为中表现得很好,但在离开人群的匿名环境中则是另一套,抛物者为一己之便不顾别人的安全和感受,是一种完全的利己行为。”他认为,好习惯的养成需要一定时间和监督,必要时应采取一些社会强制手段。马教授强调,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成员的文明程度也要跟上。只有公民整体素质提高了,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这种恶习。


  环卫部门没有执罚权,纵然逮住抛物者也只能说服教育


  “高空抛物不仅仅是道德和素质范畴的问题,若没有相关的法规进行制止,一些人的自我约束就会放松,受害人也没有武器保护自己,所以应订立相关法规进行规范。”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庆对记者说。


  杨律师介绍说,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无明确针对高空抛物的条文。高空抛物属于行为不当,但如果抛物者的抛物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而按损害结果的不同,抛物者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据了解,目前全国许多城市都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广州市政府于今年4月发布了《关于从重处罚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及丢弃废弃物等行为的通告》。通告第二条就规定,不得从高空、建(构)筑物向外掷物、泼水。第三条还规定,乱倒废弃物的,从高空、建(构)筑物向外掷物、泼水的,责令其清除干净并处以二百元罚款。


  本来,有法总比没法好,可记者采访多个部门发现,这个通告执行起来却有颇多困难。经常会遇到乱扔乱抛现象的环卫部门抱怨说,这种现象的执法权只给了城管部门,而环卫部门则没有。遇到市民投诉时,环卫部门只能以劝说教育为主,而不能对当事者进行处罚。广州沙河街环卫站站长温锦贤前几天刚处理了一宗投诉,4楼的一位住户随手将一包垃圾扔下去,结果掉在了3楼阳台上,垃圾袋当场破开,臭气熏天。3楼住户投诉到环卫站,说是4楼干的。他们找到4楼住户,该住户也承认了。经他们的说服教育,该住户答应以后不随意扔垃圾了。温站长说,碰到这种事,住户不好意思找邻居“算账”,只好找环卫站做工作。但他们也只能说服教育,别无他法。


  小区物业管理机构也说没法管。金钥匙物业管理公司的杨萍经理则说,被高空抛物砸毁财物的人找到他们,他们视情节轻重,该报案的报案,该协商的协商;如果找不到当事人,公司只好认倒霉自己赔。


  举证倒置有望遏制丑行,有关部门应加强小区监管


  而有处罚权的城管部门也诉说取证难度大。“高空抛物不像乱搭乱建摆在那里,能找到主人;一般很难调查,到居民家里调查取证,我们还要通过居委会或物业管理机构才能进入民宅,这样取证就很困难。人家不承认,你就不能乱开罚单。”天河区城管大队樊江助理调研员对记者说。


  这些部门一致反映,取证难是高空抛物的最大难题,绝大多数高空抛物事件找不到肇事者;而一些不良住户正因如此才肆无忌惮。而无法认定肇事者,就无从处罚。


  然而,法律界人士介绍说,根据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也就是说,被告要拿出有力证据,证明自己对高空抛物没有责任,否则法律将推定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在理论上称之为共同危险行为损害赔偿,判决引用法律一般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和一百二十六条。据了解,自该规定出台后,目前全国已受理了几起此类案子。


  法律界人士在评价这项规定时说,这种“举证倒置”的推定办法,使解决高空抛物取证难的问题有了突破。


  据报道,去年8月,四川成都市某物业管理公司职工杨某在小区清洁草坪时,被楼上突然飞下的一水泥石块击中头部,当场血流如注,晕倒在草坪上。事后,因该物业管理公司未提供该楼业主名单,从而无法找到肇事者。无奈,杨某找了律师,将律师函交到该物业管理公司。律师称,根据规定,如果肇事者不主动承担责任,该楼18层楼的72户业主将成为该案的被告。如果72户人家无法证明自己与此案无关,就可推定其有过错,72户业主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业内人士指出,除了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严惩肇事者外,有关部门也应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如物业管理机构不妨在住宅楼外围安装摄像头,一旦发现哪家向外乱扔东西,物业管理机构及时对其进行警告;多次警告无效,要么对其重罚或“张榜公布”,要么责令其参加公益性劳动。物业管理机构还可与业主签订《业主公约》,要让业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制定奖惩条例,在小区内形成“高空抛物可耻”的氛围,鞭达和谴责这种缺德行为和个人。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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