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人士刘晓波博士撰文《致罗永忠--健全心智对残疾制度》痛斥中共当局的荒谬:“在罗永忠一案中,只有二千字的官方判决书,‘反动文章’一词出现频率最高,居然用了21次,再加上性质相同的‘反党’一词,极端露骨的意识形态词汇共出现22次。这就是现政权自我标榜的‘依法治国’,居然连表面的言辞修饰和‘恶法’形式都弃之不顾,非但没有丝毫法律气息,反而更像是阶级斗争时期的革命大批判,恍如回到了文革时期对遇罗克等人的判决。正如罗永忠已经指出的那样:反动文章并不是严谨的法律术语,判决是文革做法的因袭,根本背离了罪行法定的原则。”
对罗永忠的审判已经暴露出中共当局狰狞的本来面目。按照对罗永忠的判决,中国诸多作家和自由撰稿人如刘晓波、廖亦武、王怡、余杰、任不寐、杜导斌、余樟法、杨银波等,包括我本人在内,都可能因言治罪,都可能被中共当局审判。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罗永忠的今天就可能是我们的明天。唇亡齿寒,我们为罗永忠忿忿不平,就是为我们自己忿忿不平;我们为罗永忠大声疾呼,就是为我们自己大声疾呼。正如美国波士顿的犹太大屠杀纪念碑上铭刻着德国神父马丁的一句名言:“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不是工会成员,我不说话;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不说话;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所以,我们必须为罗永忠说话,那也是为我们自己说话,为中国公民的自由权利说话。当局今天将罗永忠下狱,明天也许就会奔我们而来。
不要以为我们没有触犯法律,当局就不可以向我们开刀。罗永忠也没有触犯法律,他写文章完全是中国宪法赋予的权利,但什么叫“莫须有”?什么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封建社会的“文字狱”被中共毫无掩饰地延续了。在中国专制暴政和是非颠倒的社会里,我们被剥夺了一切自由的权利,共产党就是法,在他们眼里,我们只不过是可以任他们宰割的羔羊!
争取民主自由斗争也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专制强权则会得寸进尺,企图扑灭所有自由思想的火花。因此我要呼吁所有的有良知的网络作家和自由撰稿人,用你们的笔或敲打你们的键盘,为罗永忠鸣不平,也为所有因言治罪的“良心犯”鸣不平。
2003年10月22日
(大纪元)(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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