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朔东: 胡锦涛的“新思维”

江泽民用“三个代表”给中共十六大路线画好了框框。因此人们对十六大普遍感到失望,觉得十六届新班子走不出什幺新路。但从胡锦涛对“三个代表”的新解释中,人们却发现了新的东西。他从“代表中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点上,强调了他的新主张--“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新三民主义”,并进一步加以发挥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样一来,既使得中共的政策有了连续性,又迈开了他的新步伐。

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是继续邓小平的路子。“小康”指的是社会的经济状况和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即只搞经济改革不搞政治改革的跛脚改革。

胡锦涛在九月二十日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中,强调必须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全局出发,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规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现在胡锦涛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涵明确地表述为: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胡锦涛的新提法,不但从江泽民的死胡同里走出来,而且把邓小平丢弃了的民主旗帜重新举了起来。

(转自《动向》2003年10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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