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叹:罗永忠!

刚刚在天涯社区看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民罗永忠因在互联网上发表反动文章而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判决书”的消息。顿时,心情沉沉地!--可叹啊,可叹!罗远忠,你一个残疾人,怎么会不知天高地厚地写那些“反动文章”呢?你是知道你在“犯罪”的,可你却“知法犯法”。因此,你因文获罪,罪有应得!
  
  我真想对你说多数成年人会向你说的话:你是一个残疾人,本应得到社会的救助,本应对党对残疾人的优待政策心怀感激,可你却恩将仇报,“撰写反动文章数篇,在互联网上公开发表,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你说说,你怨谁?!你有“想法”想表达,也得看看天时地利人和,你这不是拿鸡蛋往石头上碰吗?!
  
  你让我无话可说!……
  
  唉!--我在自叹!我也算是个愿意在互联网上发点东西的网民,因为我“老谋深算”,故,尽管有些人也想从我的文章中找点他们感兴趣的东西出来,可,至今仍竹篮打水。罗永忠,我帮不上你,而你却帮了我--你的下场给我敲响了警钟:写文章是可以“获罪”的!今天,我叹你,可知明天谁叹我?!
  
  --强烈要求、支持罗永忠上诉!!!
  
  --你作为一个年轻人、残疾人,没有任何其他犯罪纪录,只是写过那么几篇不会有什么份量的“反动文章”(说实话,我没看过。但我想,他一个三十多岁的中专生是写不出有什么真正的“煽动性”的“反动文章”来的,仅仅是文章的题目具有“煽动性”罢了。要论“反动”,他决不会比青年作家余杰的文章更“反动”!),绝对不应该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那样的话,余杰就应该被判处死刑!)!你既已认罪,应该得到“宽大处理”!
  
  我帮不上你啊--我的弟兄!!!
  
  --但,我想,你因之获罪的互联网可能帮上你!
  
  朱鲁子
  2003,10,20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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