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3岁娃娃“买”下70万豪宅

昨日,鹅公岩大桥头一房地产公司传出消息,一套240平方米、总价70余万的跃层商品房,业主竟是一3岁小孩。

  销售人员透露,这套房子6月份卖出,付款方式一次性,父母年龄30岁左右,穿着考究,像是外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父亲说,房子越来越贵,早点买不吃亏,反正孩子将来要用,写在他名下,今后可以不缴遗产税。”

  据悉,我市以孩子名义购房的父母越来越多,他们收入较高,热衷中高档小区。科普中心旁帝景名苑的连排别墅、空中别墅价格动辄几百万,但卖得火。该公司销售部人员透露,不少房产证上写的是孩子名字,“有的说是为逃税,也有的为避人耳目。”但这些年轻业主无一例外全是18岁以上成年人。

  重庆广贤律师事务所律师冯静峰介绍,我国目前对于未成年人购置房产尚未有具体法律规定,但地产界通常做法是要求业主必须是18周岁以上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16周岁以上、已独立工作生活的也可视为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成为独立的业主。

  冯律师说,像3岁孩子购置70万房产,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一方肯定同时会注明法定监护人的姓名,商品房买卖过程和日常管理等行为也全部由监护人代为完成。如果只写孩子名字,肯定违规。


(重庆晚报 记者 曹阳 实习生 邓舒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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