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忠究竟犯了什么罪?判决书列举了8条罪状,全部是因为在网上发表发动文章,这就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证。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中共当局简直荒唐到了极点。判决书中说,“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5月至6月13日,被告人罗永忠撰写反动文章数篇,在互联网上公开发表,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判决书列举罗永忠7篇“反动文章”的题目是:“终于看清三个代表的危害?”,“三个代表真能保佑我们战胜非典吗?”,“告诉当代青年真实的六四!”,“打倒中国共产党!”,“漫谈打江山,坐江山”,“一国两制到何时休?”,“剥下领导关心重视的外衣”。
罗永忠既没有参加任何政治组织,也没有任何组织活动,既没有与什么海外组织联系,也没有什么串联活动,完全是因为写文章在网上发表而被治罪,是典型的因言治罪。罗永忠的案子表明中共尽管更换了领袖,胡锦涛也曾强调宪法的权威,但事实上中国的人权状况丝毫没有任何改变。
请邓朴方先生关心一下罗永忠的案子吧!为什么要您内来关心一下?首先你们都是残疾人,作为中国残联主席,有责任关心残疾人的遭遇,就如同任何一个工会组织应该关心工人利益一样;其次,您曾经也遭受政治迫害,并因此造成终身残疾,我本人和全国人民一样,都对您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毛泽东当年对您父亲邓小平进行迫害,也是欲加之罪,也是以莫须有罪名劳动改造,而作为儿子的您无辜受到牵连,被“毛主席的红卫兵”在精神上百般折磨,在肉体上无情摧残。想想吧,当年您和您父亲的人权在哪里?难道当年你们没有忿忿不平吗?没有咒骂老天爷不公道吗?如今,残疾人罗永忠也是因为所谓政治上的反动而将身陷囹圄,也许因为没有红卫兵,罗的处境比您当年还好一些,将心比心,设身处地,难道您不能同情一下罗永忠吗?
您还应该想一想,共产党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不仅给共产党官员自身带来灾难,也给全国人民带来灾难。为什么?根本的问题是是共产党一党专制和暴力统治。虽然邓小平先生最后给平反了,并成为中国的最高统治者,但如果他当年像刘少奇一样惨遭不幸,您能有今天吗?不能“好了疮疤忘了痛”,何况您还是终身残疾,终身在轮椅上生活,疮疤永远也无法好,心灵的创伤更是永远铭刻。
残疾人犯罪并非因为是残疾人就可以求得法律上的宽恕,问题是残疾人罗永忠并没有犯罪。只是从作为中国残联主席的角度,您应该为人性呼唤,应该施加您的影响,有义务,有责任过问一下罗永忠的案子。当然,如果您觉得对罗永忠的审判是公正的,没有侵犯人权,没有以言治罪,那您一定不是您自己了。不过,我们不会忘记您的悲惨遭遇,我们会永远为您当年的遭遇忿忿不平。
2003年10月20日
(大纪元)(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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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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