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昨天晚上央视“新闻调查”里真实的一幕,同样真实地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还有那些工作组人员的麻木不仁、地方基层组织领导的推委责任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信誓旦旦。
农民就像一群小鸡,在干部们的股掌之间诚惶诚恐。先是听信可以种植烟叶的指示,于是为了生计在还林的地里播种上了一点希望,之后却接到罚款的通知,身为小组长的李祥无法忍受出尔反尔带给乡亲的伤害,服毒自尽。比罚款还要可怕的,是那些“工作组”人员的冷漠和麻木。人命关天,面对李家婶婶的呼唤他们无动于衷,而是在第一时间急于推却责任,甚而利用乡干部的身份直接与派出所“打招呼”钦定另一陈姓村民为间接责任人,这又直接导致了农民陈其富的自杀身亡。
连环的自杀,看得人心痛不已,整个事件的演进浓缩了当下中国农村的现状和农民生活的现实,不是个体,也不是局部,而是有着相当普遍性代表性的全景写真。永远都是最弱势群体的农民,永远都是忍辱负重的农民,在地方官员的一手遮天之下活得何其艰难!尤其当我听到当地那个满脸横肉的县领导在大言不惭地评说什么“违背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套话时,只觉得一阵阵恶心。
派出所是最基层的警察,而农村派出所多数都在扮演着最不光彩的角色。官匪勾结,官官相护,搜刮民脂民膏,鱼肉地方百姓。这些我们当年形容国民党时的词语用在21世纪的今天依然合适,甚至有些地方比起旧社会的风气有过之而无不及。
城市已经在渐渐苏醒,农村依然在沉睡百年。中国不是缺少法律,而是缺少严格执法的能力;不是缺少思想,而是缺少真正执行贯彻思想的干部;干部不是缺少法律和文化,而是缺少对其进行行之有效地约束的机制;农民不是缺少教育,而恰恰是干部最需要动真格的教育和监督。
与农民连续自杀事件密切相关的工作组人员、派出所相关人员都被开除工职或党籍,但他们的上级有没有责任?为什么那个肥头大耳的家伙可以在那里做激愤状难道他就没有哪怕只是一丁点的“领导责任”?(在我看来,那人绝不是个好货色)。
当然法律不能凭面相来定罪,但到底是谁在逼农民自杀?地方官滥用职权搜刮农民可能还搀杂着刑讯逼供,到底是谁给了他们这个权力?如果不能从制度上根除,那只能是头痛医痛脚痛医脚。
2003年8月12日
(转自晓德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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