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禁谈修宪谈起

不久前,国内一些学者和民间人士写文章,开研讨会,就修改宪法问题发表意见或建议,无非是强调言论自由,鼓吹民主法治。然而,就是这些宪政ABC的议论却遭到当局的禁止。最近,当局规定“三个不能提”,其中之一就是不能提修宪。尽管到目前为止,参加宪政讨论的人士还不曾遭受直接的迫害(有人遭到监视跟踪),但是那至少表明在现今中国,宪政仍然是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仍然缺乏言说的正当性。

常见人把今天的大陆和当年的台湾相比,把共产党和国民党相比。他们说,今天的大陆正在走当年台湾走过的道路,今天的共产党正在变得像国民党。经济发展了,中产阶级起来了,自由民主也就水到渠成了。

我对这种观点一向不赞成。我承认,共产党已经有了很大变化,比如说,它已经不再共产,在实践中不再反对资本主义,甚至允许资本家入党;但是,共产党还没有放弃所谓“无产阶级专政”或曰“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没有接受宪政民主的理念。半个多世纪前,储安平先生曾经指出,对国民党,自由是个多少的问题;对共产党,自由是个有无的问题。这话讲得很深刻,只是它没有告诉我们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依我之见,原因就在于两党的意识形态或者说理论基础不同。

早在1988年我就写文章“中共必须作出民主的承诺”,阐明过这番道理。我在那篇文章里写道:国民党和共产党在意识形态上有一个重大的区别。国民党从一开始就接受了宪政民主的概念,而共产党至今仍然在全盘否认它。孙中山的军政、训政、宪政三段论,尽管也有很多毛病,譬如说,执政者可以利用军政训政的名义搞专制,迟迟不肯还政于民,但是,它至少是肯定了宪政的目标,从理论上肯定了分权制衡、肯定了反对党、肯定了舆论独立和自由竞选等一系列基本原则。中共则不然。中共领导人,有谁从理论上肯定了这些原则呢?没有,一个也没有。当然,一个政党仅仅是作出了民主的承诺,还不等于它一定愿意将它兑现,然而,对于一个连承诺都拒绝作出的党,你还能指望它什么呢?

正由于国共两党意识形态的这一显著区别,它们的历史经验也就大不一样。对国民党来说,经济越发展,天下越太平,它就越难压制宪政民主的呼声,越难不兑现自己当初对还政于民的承诺。因为按照它的理论,搞专制毕竟只是权宜之计,只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在正常状况下还是应该有多党民主。共产党却不然,共产党自认为搞专制天经地义,非常时期固然要“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正常时期就更要如此了。这些年来,大陆的经济有了比较显著的发展,共产党不但没有以此作为推进宪政民主的动力,反而把它当作坚持一党专制的资本。现在某些人津津乐道的“政绩合法性”,无非就是用所谓“政绩”当作维护专制的理由,以便更加“理直气壮”地反对民主。

由此可见,在当今中国,阻止宪政民主的最大障碍就是中共,首先就是中共的意识形态。不错,对共产党来说,意识形态只是工具,并非指针。共产党早就不相信共产主义了。可是这并不意味着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对共产党就毫无意义。最起码的,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决定了在共产党内部,哪种话语具有正统性、正当性,哪种话语不具有正统性或正当性,因而它对共产党的发展方向仍然具有某种制约作用。

有人说,其实中共也是愿意推行宪政民主的,只不过现在能做不能说而已。不对。世上从来只有挂羊头卖狗肉,绝没有挂狗头卖羊肉。只有专制政府打出自由民主的旗号招摇撞骗,从来没有一个愿意推进自由民主的政府却死抱着专制的招牌不肯松手。如果中共果真还有一点实行宪政民主的意愿,那么,它首先就该明确地放弃专制的理论,公开作出实行宪政民主的庄严承诺。只有做到了这一点,大陆的政治才是走上了光明的正道。

(自由亚洲电台)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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