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要领导管好“身边人” 附秘书犯罪一览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中国,秘书腐败也越演越烈。为此湖北省委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省级领导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的暂行规定》,给领导的“身边人” 制定了“十不准”和“五项制度”。但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 如果领导腐败,秘书怎保清廉?据新华网10月7日报道,所谓“身边人”是指秘书、警卫、司机等。从近年来公布的案例来看,“身边人”“窃权”的主要形式有:一是与领导干部相互勾结,将权力私有化、家族化,领导为“身边人”充当“保护伞”,“身边人”为领导充当“业务员”,直接操作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二是在传达领导指示、意见时,或添油加醋,或随意截留,或走音跑调,甚至背着领导,打着领导的旗号,代领导行令,以“二领导”自居;三是利用接近权力核心的特殊身份和安排领导活动的便利,欺上瞒下,跑风漏气,乱舞“挡箭牌”,收受“买路钱”。
同时,新华网还公布了部分受到查处的高级领导干部秘书犯罪一览:
--李真: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收受贿赂、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收受贵重物品共计人民币1051万多元。
--吴庆五: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伙同他人共同侵吞人民币1872万元及企业股份共计人民币2967万多元。同时,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人民币40万元。
--蔡建辉: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炬的秘书,受贿港币109万元、人民币50万元。
--张焱争: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炬的秘书,受贿港币5万元、人民币2万元。
--陈健:北京市原市委书记陈希同的秘书,受贿人民币40.9万元。
--闫振利:北京市原副市长王宝森的秘书,贪污人民币1万元。
--段爱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铁英的秘书,受贿人民币5.6万元。
--何世平:北京市原副市长黄超的秘书,受贿人民币24.3万元。
报道说,湖北省上下对这一暂行规定普遍表示欢迎和赞扬。但是新浪网上对这则新闻的总共70多条留言中,没有一条是表示欢迎或者赞扬的。以下部分留言摘选:
“自己都管不隹,还管身边人,笑死我了”
“程维高不贪,李真敢贪吗;程维高要贪,李真能不贪吗;李真想贪,如果程维高不贪,李真贪的着吗;程维高要贪,如果李真不想贪,程维高还能要这个秘书吗!”
“领导吃肉秘书喝汤。领导清正廉明,言传身教,怎么可能产生贪的秘书。”
“纯粹转移矛盾嘛!从来没听说过焦裕禄、孔繁森的秘书出什么事!”
“不管什么样的措施,没有处罚处理措施,都是花样子,做给别人看的,为领导升任更高的官位捞资本罢了。”
“”真的是官字两个口腐化堕落说是因为有做台女,贪污受贿现又说是因为有秘书通篇文章里面,我没有看到法律,没有看到监督机制,没有看到对权利的制约。 只看到了自律,恐怕就连小学生都知道自律只不过是放屁而已!”
“愚弄老百姓”
“领导身边的人领导愿意管吗?管急了他把领导的脏事抖出来怎么办啊?我们可是一丘之貉啊!还是共同战斗吧!!”
“扯淡,这些所谓的十不准中,哪条是现行法律或者法规没有规定的?只是有法不行,有令不禁而已。所以不要搞什么十不准、八不准这类的东西,不要搞政治做秀,都做些实事只要真能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犯法与民同罪,我看,就是让他受礼,他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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