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安有点小器

广州几乎各媒体均于上月30日刊登了关于广州市公安局举行"首次110每周社会治安情况提示"新闻发布会的消息,惟独社会新闻类的《南方都市报》不知何故被"遗忘",当日并无刊发任何相关消息。

其后的发展说明了,《南方都市报》不是被遗忘,而是明显的被排斥。连"办中国最好的报纸"的《南都》都被拒诸门外,确实让人质疑广州市公安局接受新闻舆论监督的诚意。

广州市公安局29日下午举行了"首次110每周社会治安情况提示"的新闻发布会,该会宣布广州警方将于每周二通过媒体向市民公布广州市最新的治安警情,并把它作为一种长期固定的制度。叁加发布会的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德明表示,这一提示将成为广州治安情况的"天气预报",并希望通过实行此项举措,"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让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公安机关工作,促进公安工作的开展。"

另外,会上还从通报了对上一周(9月22日至9月28日)的110社会治安情况,指出"广州市公安局110(含122交通报警)报警服务台所受理群众的各种报警比前一周下降2.5%", "双抢案比前一周下降0.5%","广州越秀区流花街和北京街、天河区天河南街是此类案件的发案重点部位"等情况。

翌日,《羊城晚报》、《新快报》、《广州日报》、新华网、21世纪网等广东以及全国范围各大媒体几乎均在要闻版,以发通稿的形式,对以上消息作了详尽报导,而人民网甚至早在29日就率先有相关报导。按说广州这等大事怎会没有《南都》的份,可是事实偏偏如此。

《南都》确实30日对广州市当局这一整顿治安的重大举措"恍然不知",只是"后知后觉"的于10月1日,在一篇《实事求是》的报导中说明道:"昨日(30日)广州各媒体均刊登了关于广州市公安局举行"首次110每周社会治安情况提示"新闻发布会的消息,由于本报没有接获有关方面的与会通知,因而遗漏了这条重要消息。"

《南都》婉言其不满:"本报认为,广州市公安局此举是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增加公安工作透明度,密切警民关系,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举措,对于市民群众的生活有着重大意义。本报作为一家影响巨大的媒体有责任向公众传递这样的资讯,也能够有力地协助警方实现上述重要目标,本报读者也有权利从本报获得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资讯。现在本报广大读者未能通过本报在第一时间获知这一消息,本报深感遗憾与歉意,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本报今日特将昨日各媒体的相关消息综合整理刊发,以作弭补。"

果然,《南都》说到做到,在其广州新闻版取早一天百家之长,刊发了一篇《出门看警情 及早防双抢》。如果说该报导是"取其精华"的话,那么与《南都》所属报业集团的龙头党报《南方日报》对此的报导就是"去其糟粕"。后者仅以寥寥数百字对此进行报导,大刀阔斧地砍掉了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德明诠释此项举措"密切警民关系,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监督"的重大意义。

看来,是次事件《南方日报》报导重点是关乎民生的重大举措本身,而非领导的讲话,而广州市公安局所为也恰如张副局长所言:"实行110每周社会治安情况提示制度目前还只是处于初期尝试阶段,还需不断摸索和总结,广州市公安机关将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调整和完善",譬如"有限"接受新闻监督就是其中最亟待尽善之处。

前阵子轰动全国的孙志刚案,是由《南都》率先报导,北京媒体再跟进,结果广州市公安部门吃了一记大闷棍。如果因为这原故,刻意排斥《南都》,那广州市公安局未免太小器;而作为执法人员,这种小器态度,叫人更担忧。

亚洲时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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