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阅读上海市公安局告示的下场

“在车站码头、高架桥下或偏僻路段, 以及城郊结合部地区, 露宿着一些拖儿带口的外地来沪人员。他们衣衫褴褛、脏乱不堪、好逸恶劳, 靠拾荒、乞讨混日子, 严重影响了大城市的文明形象, 给上海治安带来了很多问题。
提醒市民对此类人千万莫同情, 不要给予施舍。”

这是前几日在海外网站上看到的、据说是上海市公安局官方网页上的“防范新招”。然而当老幺试图点击其所提供的链接(注1),却被告知“找不到该网页”。老幺于是转到国内网,却在《新华网》上见到附有漫画的原文(注2),与老幺记忆中《新民晚报》的风格有异曲同工之妙,方才相信这不是海外人士的杜撰。

漫画中是一对骑摩托车的男女情侣。坐在后面的女孩说,“这些外地人真可怜啊!”男孩回答道,“小芳,你不能同情他们”“他们露宿街头,影响上海的文明形象”然后两人骑着摩托呼啸而去。

由此老幺想到N年前在上海的一次经历。当时老幺正与一位女生约会,路边走来了一名小姑娘。只见她面黄肌瘦、身材娇小,在小资弥漫的黄浦江畔有着说不出的凄惨。老幺当时虽然没有读过上海市公安局的“防范新招”,也知道她是外滩上所特有的卖花姑娘。果不其然,她却生生地开口,背出可以让耳朵生茧的台词,“这位姐姐好漂亮欧,大哥哥你给她买一朵玫瑰吧。”

要是在往常,老幺多半是呵呵一笑,然后引着失望的女孩躲开失望的小妹妹。这是因为老幺不希望同行的女孩误会,或者是相信老幺的同情只能进入小妹妹监工的口袋,虽然其后果常常是同行女孩的暗自心伤和卖花妹妹的穷追猛打。不过这也没办法,长心伤不如短心伤,不明不白的玫瑰常常意味着不明不白的烦恼。

然而也许是出于对卖花姑娘的同情,也许是不敢正视身边女孩的殷切目光,也许只是因为那一晚的月色太美,总而言之,老幺买下了那朵玫瑰。

然后就是N年后的今天,一个女人在我面前嘀咕,“老公啊,我真没想到你真的会送玫瑰-当时阿拉才见过两面哪!” “你那时是不是真的爱我呀?”“你如果不爱我为什么会送我玫瑰呢?” “那是人家第一次收到玫瑰!”“你是不是经常给人送玫瑰?!”“你给多少女孩送过玫瑰?”“你怎么可以随便送玫瑰呢?!” ……

你看,这就是老幺没有阅读上海市公安局“防范新招”的应有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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