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偷渡大陆女子赴台卖淫明细帐簿
两岸偷渡大陆女子赴台卖淫,相关业者所花的成本及获得暴利自成一套明细清楚的帐簿。以下全部以新台币计:蛇头
每收一名大陆女子,依资色付出两万二千至三万五千元不等的介绍费,船费八万五至九万元,化妆品、全新手机、衣服等加起来约二万元,总计成本+四万元左右。
成功偷渡或假结婚到了台湾,经纪公司每名付廿万元(若小姐太差只给+五万元),每名小姐的利润是五万至六万元。但万一中途被查获,每名小姐损失介绍费二万、三万元及船费的一半,总计七万元。
经纪公司(应召站)
经纪公司付给蛇头(台湾称鸡头)每名小姐廿万元,每次性交易公定价是拿回二千元(资色好另当别论),扣除四百元车费,小姐最多可留一千元,其馀六百元还债。有的小姐不留钱,一千六百元就全数还债。在还清债务前,小姐食宿都由公司负担,还债后则由小姐自己付。
经纪公司主要赚的是车马费,以一名小姐从下午二时做到隔天凌晨四时,每天接客+次计算,公司可从每人身上赚得四千元;如果旗下有+名小姐,每天至少赚四万元。扣除马夫的薪水和小姐的吃住费用,一个月下来至少净赚一百万元以上。
宾馆、三温暖、理容院、饭店
行情由南往北走高。目前以台中、高雄竞争最激烈,一次性交易的价码在两千二百至两千五百元间,中坜三千元,新竹科学园区价码三千五百元,台北价码在五千至六千元。一样的货色,台北人要付比较多,主要是台北抓得紧,风险高,且台北人较有钱。
宾馆等色情业者赚的就是扣除给经纪公司二千元后的费用,如果叫价四千,就净赚二千,但赚的钱也要付给妈妈桑和黑白两道。
有些经纪公司见色情场所才是最大的赢家,干脆自己也开店,直接从大陆进货到国内营业,上下游一起抓,肥水不落外人田,获利最丰。
小姐
小姐一上岸就欠廿万元,刚到台湾的小姐为了还债,每天夜以继日工作,最少都在+次以上。在还债前,以每次实收公定价二千元计算,扣掉给公司的车费四百元,每次可拿一千六百元,小姐可选择全部还债,或留一点钱在身边。一天+次,最多可还掉一万六千元。当然还有客人给的小费,有的服务好的,一次就可获得两三千元的小费。以此计算,小姐不吃不喝不花,做足一百廿五次就可还清廿万元。还债后,小姐实拿一千六百元,保守估计每天做五次、加上客人的小费,一个月赚个二、三+万元不成问题。欲再偷渡回大陆,只需再付三万至四万元。
【2003/09/15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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