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后8省部级高官落马 媒体析七大腐败类型
中共十六大以来因腐败问题被判刑或受到党纪处分的省部级高官已有八人。由官方媒体新华社主办的《半月谈》杂志最新一期将腐败高官归纳为七大类型。“贪财好色”型:其典型案例为原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方仁。现已查明,刘方仁先后从贵州省某集团公司总经理和一企业主处收受贿赂人民币一百六十一万元、美元一点九九万元;收受某外商所送名贵手表一对(价值十点六万元);长期与有夫之妇、某星级酒店理发员郑某某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五月中旬,中纪委又披露:刘方仁曾一次性受贿五百万元。
“追求享受”型: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潘广田,在一九九二年至二00二年期间,潘广田共收受财物总价值一百五十三点九万余元。这是中国第一起副省级非党人士犯罪案件。潘广田承认:“客观地说,我有前半辈子受苦,后半辈子享福的思想。”
“知法犯法”型: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凤岐从一九九七年到二00一年,田凤岐在担任辽宁省政法委副书记、沈阳市委副书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三百三十万余元。田凤岐还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子经商办企业牟取私利等行为。
“妻儿失教”型:其典型人物为原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一九九四年至二000年,李嘉廷单独或伙同其子李勃收受贿赂共折合人民币一千八百一十万余元。李嘉廷还与某娱乐公司经理徐某通奸,并为徐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及金额三千余万元。
“丧失信仰”型:原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丛福奎,一九九七年至二000年六月,丛福奎在任河北省常务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九百三十六万余元。
一九九七年,丛福奎因未能当上省长,自感官场失意,到处烧香拜佛,并与一个搞迷信骗术的“女大师”勾搭鬼混,以做佛事、善事等为幌子敛取钱财。中纪委认为,这是一起罕见的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背弃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巨额贿赂的案件。
“独断专横”型:原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主政期间,插手行政事务,为他人和其子程慕阳谋利,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放任配偶子女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违纪、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职权,对如实举报其问题的郭光允进行打击报复;与其配偶收受一批贵重物品。
曾任浙江省副省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钟麓,此外还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巨额贿赂;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决定向某集团公司提供借款和融资担保,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生活腐化,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此外,调查中还发现王钟麓涉嫌玩忽职守,造成巨大损失,其子从中收受巨额钱财等问题。据了解,王钟麓已于二000年退休,但仍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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