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曾庆红袒护罪犯 吴官正强烈反对 程维高案引发高层交锋

中纪委和中央书记处,就程维高案只予以党籍、行政处理而不追究法律责任,展开了争议。而袒护程维高的中央书记处,据悉是在江泽民指使下行事的。为此,吴官正已表明强硬的反对立场,甚至提出请辞中纪委书记一职。

中纪委宣布程维高案的反响

八月九日,中纪委宣布了对前河北省委书记、前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予以开除党籍、撤销其正省级职务待遇的决定。

中纪委宣布这一决定的当天和十日(星期日),河北省石家庄市的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干部,对程维高的下台开香槟庆祝。石家庄市的市民,选择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门前广场,放鸽子欢呼。江苏省南京市的省、市干部、市民,也放鞭炮,拥护中共中央、中纪委的决定,并以“江苏省部分干部”的名义,致函中纪委,题为《为国为民又除大害》。

八月十二日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人大常委、中纪委和人民日报,收到了数以十万计的电函、邮电,其中有党政机关、政法部门的干部,有离退休干部,也有社会各界的团体、市民。

对程维高案的质疑

据新华社《内参》报道:来自党政各部门、社会各界团体、市民的函电,除了支持中纪委对程维高的党纪、行政处分外,还指出:“以法治国,正可以从反腐败工作中实现,扭转、改变以党纪、政纪来替代国法,是时机了。党中央、国务院、人大常委会、中纪委还在等什么?”“以法治国,必须以法整治党组织、政府部门”;“程维高身居要职,违法乱纪长达十三年,是中央未察觉,还是有人放任,搞任人唯亲?”“程维高对举报的市民打击迫害,已属犯罪行为,为什么不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收受数十万计的贵重物品,放任其配偶、子女,利用其职务,在经济、金融领域搞违法犯罪活动,包庇前后二任秘书极其严重的犯罪活动,已构成严重渎职犯罪,绝对不能以党纪替代法律的追究制裁;否则,置法律为政治的工具和儿戏了”;“程维高在江苏省政府任职期间已有劣迹,怎么会被提升到省长、省委书记”……

今年五月以来最具气势的四大事件

据新华社《内参》报道:社会各界对程维高案的反响,是今年五月以来,最具气势的四大事件之一。其他三件是:(一)上海市各界多达十六万三千多件市民电邮、上报、上网络,坚决反对市政府准备用一千八百亿元,引进日本子弹火车技术,建造京沪超速列车,迎零八年奥运。(二)至八月中旬,全国已有二十一个省、市,一 百三十多万各界人士,强烈要求中央政府,就日本在侵华期间遗留数十万计生化武器、炮弹,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社会治安破坏,提出严正交涉和要求赔偿。黑龙江、辽宁、河南等省的市民在网络上宣称:这是对中央政府一次严峻考验,是人民的政府,还是日元挂帅、唯金钱利益的政府。(三)从六月中旬以来,已有八十五万多各界人士电函、致信中共中央、国务院、中纪委,要求在三中全会上,能落实十三年前,中央对全国、全党的承诺:干部公开、公布个人和配偶的经济收入、财产来源,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纪委对程维高案提出的处理意见

早在今年四月中旬,中纪委就已完成了对程维高案的第二次审查,并提出了处理意见:(一)开除出党。(二)移交检察部门,就其对举报人士打击迫害已造成后果;先后和配偶收受市值七十五万余元的七件贵重翡翠摆饰、饰物;查获有六个以匿名、假名开立的计有二百五十五万元银行帐户,不能说明来源等问题,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纪委在报告中,还附有程维高九0年秋从江苏省调往河北省任代省长之前的表现:挪用公款挥霍,携配偶、子女到珠海渡假二周,吃喝玩乐、购物,花费公款四十八万元;曾被举报放任配偶,以协助解决工作为名,收受金钱、贵重物品,并在省委常委会上,作过自我批评。

中央书记处就程维高案提出处理意见

中纪委报告送到中央书记处,征求其提出处理意见。至五月底,中央书记处就程维高案提出了下列处理意见:程维高问题的性质属于党内违纪,是个人主义膨胀、独断专行、世界观、人生观的问题。一些属疑违法犯罪性质事件,尚缺乏证据。对其秘书所犯的严重经济罪行,要区别:是蓄意包庇、放任,还是管教放松失责。

江泽民对程维高案的批示

中央书记处是由曾庆红主管的,中央书记处对程维高案提出与中纪委截然相反的开脱意见,据悉是根据江泽民的意见作出的。

程维高原籍江苏省,和江泽民有同乡之谊。八十年代后期,江泽民主政上海时,程维高为邻近上海的南京市委书记二人经常有工作上的联系,颇有交情。陈希同案发后,程维高一度是入主北京市的热门人选;十五大前夕,江泽民又曾想将程维高调至国务院,接邹家华任国务委员。一九九零年秋,江泽民亲自点名将程维高调到河北省任代省长,是作为“掺砂子”建班子部署的。时任中办副主任的曾庆红,奉江泽民之命,代表中组部到石家庄亲自宣布调令。

如今,程维高案发,江泽民又迫不及待地作出了批示:程的问题是严重违纪行为,应严肃党纪,就事件对全体干部进行一次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反思。完全同意书记处的意见。

江泽民的批示,立即引起中央内部的争议、纷争。

江、曾一直袒护程维高

早在九七年中、九九年初,中纪委曾多次提及程维高的作风、人品问题和地方部门民意劣评的问题,正式提出程维高不宜担任党政、人大领导工作的意见。江泽民一直是力撑程维高的,说:不能责其全,还要看大节,看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表现。我对程维高还是了解的。工作作风要改一改。曾庆红还到河北省为程维高打气,说:中央对程维高同志是了解的,有骄气,较固执,但工作有魄力、有开拓精
神,要和一班人搞好关系,否则中央很被动云云。

中央政治局的折衷决定

对程维高案的处理,中纪委和中央书记处一直僵持着。

八月初,中央政治局才作出折衷的决定:由中纪委宣布党纪、行政处理的决定,但这不是最终定论上交中纪委、中组部、司法部,就其问题,依照法律,再进行审查,核实,根据审查、核实,再决定是否移交检察部门法办。

吴官正的强硬立场

八月中旬,中纪委书记吴官正就程维高案,向中央政治局表明了态度和立场:认为程维高滥用职权,对如实举报的同志打击迫害并造成了伤害性后果,已触犯法律,认为程维高和配偶收受数十万元的翡翠摆饰、饰品,已犯了公职人员收贿罪,行贿者都是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而乞求手握权力的程维高;认为程维高藏有以匿名、假名开立的银行存款帐户,内有二百五十五万元,程推辞为部门小金库所有,但无人承认和知道匿名、假名小金库存在之事,程又不能说明巨额存款的来源,已构成贪污、收贿罪;认为程维高插手行政事务,为其子程慕阳和他人,在工程上谋利,而使国家工程损失八千五百多万元,事后又下令涂改账目,已构成串通、包庇用不正当手段侵吞国家财产资金罪。

吴官正坚持:如果程维高一案以党纪、行政处理作终结,是对国法的践踏,违背中央实践、体现以法治国的道路,党心、民心不服,有违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如果因为内部压力、分歧,或担忧造成影响,而不对程维高问题作出法律追究,将使党的声誉蒙受损害,使中纪委作用失色,使国法形同虚设。在这种情况下,请求接受辞职,或撤销中纪委书记职务。

中纪委十二名委员联署提案致政治局、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就程维高一案依程序进行覆核,决不能以党纪来替代国法。

劳教制度再度引发质疑

从程维高案,及贵州省刘方仁案、云南省李嘉廷案,都揭露出当权的领导人,利用职权对举报、揭发他们的党内外人士实施打击报复迫害,他们惯用以“诬告领导”、“诬陷党的领导”等不成文的条例,下令搞行政命令式的专政手段 劳动教养,剥夺举报者的”切公民权利和自由。

这一情况,已引起政法界、人大常委会内部的强烈反响。为此,最高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党组,已向中央政治局、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意见,提出:党政部门、公安机关和党政领导人个人意志,凭什么法律依据,凭什么赋予的权力,行使对公民实施专政,并要求及时纠正和通过决议,取消劳动教养措施条例。

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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