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学生刺杀公务员 当庭撕烂死刑判决书

浙江嘉兴大学生凶杀公务员案震惊全国,9月4日上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一超死刑。判决结束后,周一超当庭将判决书撕烂抛弃。辩护律师表示将继续上诉。

  北京青年报09月06日报导,周一超是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今年22岁。2003年1月23日,周一超报名参加嘉兴市秀洲区政府招收9名乡镇公务员的考试。总成绩排名第五。4月3日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周购买了菜刀和水果刀,并于下午3时许,到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511办公室。他询问经办人干某后得知自己体检结果为“小三阳”,不合格,而另一位手指残疾考生则属合格类。遂用水果刀将干某刺成重伤,并在激愤中将干某同办公室的张某刺死。
 
  一审期间,根据周一超辩护律师的申请,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周一超进行了精神病鉴定。当天,审判长当庭宣布了鉴定结果:周一超“案发前状态与常人无异”,并无精神病,故应对本案负完全刑事责任。

  周一超的律师在一审辩护中提出被告人杀人缘于公务员体检标准规定“小三阳”为不合格,规定具有不合理性,据此要求对被告人从轻判处的问题。这一意见也未被法院采纳。

  当天,到法庭旁听的还有一位从苏州赶来的特殊旁听者王先生。王先生是一个名为“肝胆相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论坛中权益版版主,他告诉记者:“我们很同情周一超的遭遇,社会对小三阳、大三阳患者的歧视让许多像周一超一样的人面对着不平等的待遇,其中一些人差点就走上周一超的道路。”

  王先生称他们已经代表中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全国人大法工委提交了建议书,要求对公务员招考中的限制规定进行违宪审查。

  建议书中提出周一超的悲剧发人深思,提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大学生杀人案调查组,调查此案中是否有制度安排方面等深层次原因,以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我们坚决反对周一超杀人”,但是我们建议关注该案件后的社会原因和责任。

  在周一超案中被刺死的张某,只因与干某在同一个办公室,阴差阳错地也成了无辜的受害者,她的身后留下了一个9岁的女儿和亲人们无尽的痛苦。周一超12岁丧父,他从未想到过,自己以后竟会成为毁坏另一个家庭幸福的凶手。

  周一超的母亲曾告诉记者,自己活下去只有一个盼头:就是儿子还活着,即使是一辈子活在监狱里。早在4月3日听到儿子的噩耗,这位母亲就丢了自己的魂。周一超12岁时丧父,叶玉树为了儿子没有再婚,一人含辛茹苦地把孩子拉扯大,现在她惟一的支柱是儿子能活在这个世界上。

  整个判决过程中,叶玉树一直低着头,似乎害怕多看一眼、多听一句就会得来自己最害怕的那个结果。听到审判长说出“死刑”两字时,叶玉树呆掉了。她向律师恳求:“一定叫超超不要放弃。”她一遍遍重复着这句话,像是她惟一能抓到的救命稻草。

  此外,宓雪军律师的另一身份是省政协委员,他认为对“小三阳”患者的限制确实不合理。他已经向有关部门递交了提案,即解除公务员招考要求中对“小三阳”患者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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