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主义.还是四民主义? ──兼论香港的反民主风波

胡温上台,人们寄予希望。希望什么?四个大字:实现民主。观乎他们多个月来的政治表现,似乎有点“新政”的样子,有点跳出江泽民阴影的倾向。胡锦涛的“三民”之说──“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有些人朗朗上口,还有称之为“新三民主义”的。

不过有些论者,对胡温“新政”是抱着保留态度的。据报道,七、八月间由高层召开、有一百多人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关于政治体制的理论研讨会,“广开言路”,提出任何观点都不得扣政治帽子,其开放程度,仿如 1979年的理论工作务虚会。这似乎显示了“新政”的一个特点。但会议规定,讨论中争议、分歧的内容,既不准以任何形式披露于报刊,又不准带到部门、地方搞传达、争论(除非事先得到中央书记处批准)

如果这些是事实,正在诉求民主的广大群众,就会感到失望,不可理解,不能接受。人们是祈望胡温在开创“新政”的路上迈开大步的。现在事与愿违,或不满足,有两种估计:一是胡温受制于江泽民和江系人马;一是胡温他们自己的思想政治局限性;两者都会迫着他们只能像小脚女人走路,甚至原地踏步。胡温的思想局限性是可以想像的。他们在共产党体制、组织、意识形态的污水池中浸淫了几十年,难道可以一个小时就能神奇地一飞冲天,出污泥而不染?

就以胡的“新三民主义”而论,人们也许会由此感受到,胡的内心和老百姓之间虽然不一定是零距离,至少距离不大。是的,比起江泽民,胡表现得有“泽民。的倾向,但新“三民”,缺了最重要的一环。“权为民所用”不错,但权是哪里来的?毛泽东曾经提出过和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权是人民给的。但这是谎话。从毛泽东开始,共产党领袖一代传一代玩假民主的把戏。从国家主席到各省省长,哪一个是真正民选的?既非民选,怎能说权为民所授?事实是,权是个人或集团(包括政党)所夺取或垄断的。从秦始皇到毛泽东、到邓小平、到江泽民,每一代都是这个模式,或者说,都是一党专权,领袖专权,或曰现代帝制。毛、邓、江没有说过一句“权为我所
用”,而且经常念念有词地自诵“为人民服务”,“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他们从来都站在人民的头上,都独揽国家最高权力,都犯了害人、整人、残民以逞的罪行。毛泽东比秦始皇更秦始皇。邓、江的手也沾着人民的血、泪。他们都是中国封建史上罕有的暴君!他们的一般手下、亲信,许许多多党委书记,既是大皇帝脚下的臣子,又是和大皇帝一样置人民于脚下的中皇帝、小皇帝。这个皇朝的专制主义凶残性,比过去历代皇朝的专制主义有过之而无不及。只要算算五十多年来被斗死、整死、害死、屈死、杀死的总人数,就可知这是历史的衰实、真实的历史。

专制主义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意识形态。两者是并存的。在这种制度下当大官也好,当芝就官也好,都很容易打上专制主义意识形态的烙印。眼前一例,香港7.l大游行之后,就有一些人恣意污蔑、攻讦、嘲讽、贬损、侮辱参加游行的市民和民主派人士及民主运动。港共传媒还组织了藉刘慧卿、淙谨申赴台参加一个学术性研讨会而对刘淙、对民主派进行狂烈的进攻。这是非理性的、非科学的、无实证的、无理据的曰诛笔伐。《中国日报》(香港版)一篇“檄文”。还竟预定人罪,说:将来她(指刘慧卿)极有可能发动有关香港独立的全民投票,触犯分裂国家罪。这是什么话?共产党喉舌何故口出狂言?一言蔽之,这是皇帝心态的表现。香港中联办一位副主任说香港已从“动感之都”变成“动乱之部”。何来动乱?1965年港共和一些京官联手搞香港暴动,人们记忆犹新,最近由叶刘淑仪主持的23条立法大行动,以及对民主人士、民主运动的大举进攻,其实质就是动乱,或可说是另类动乱。乱有乱源。这次风波,风源就是《中国日报》(香港版)和其他喉舌搞的文革式“革命大批判。。我们相信,这些危害“一国两制”的民主杀手,是共产党内最愚蠢、最无知、水平最低、皇帝心态最顽固、权欲利欲最强烈的一伙。我们还相信,朝上也许有人对土共的所作所为不以为然,正如 1965年周恩来不满港共搞的暴乱一样。

不过,只要帝制不改,只要当权者的帝王心态还在──也即是说如果香港没有民主化、中国没有民主化──香港的天、中国的天,是不会万里无云的,因此,我们给胡锦涛的“三民”补上最重要的一民:“玺为民所授”。

“玺”是借用的,是国家领导人职务之意。“玺为民所授”,即“权为民所授”,亦即“官为民所选”,亦即国家领导人由直选产生。这应该是“新三民主义。在实践中取得全国人民额手称庆的成果的前提,不建立普选制度,就是意味着帝制犹在,意味着帝王心态严重的庞大官僚群,不可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换言之,“新三民主义”等于空话、废话。

目前胡锦涛确有突破江泽民政治思想包围圈的倾向,但这是不够的,人们还希望他在政治改革的道路上迈开大步,在一段时间内,为实现“四民主义”创造条件,从而创造中国的奇迹!

这是不是梦?(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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