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刘"人士以"刘慧卿支持台独"为根本诉求,肆意歪曲刘慧卿上月在台湾的一些言论,然后又肆意套用《基本法》条文,给刘塑造一副 "汉奸" 形象。这种手法,在少数无知或偏执人士中间还是有市场的。
刘慧卿的一个议员办事处周三被人用粪便秽物损污,足见这一阵"倒刘"行动已经对一些偏执人士产生号召力。
中国内地部份媒体片面地引述材料,将"汉奸"形容加于刘慧卿身上,也呼唤了网上一些义愤填膺的回应。
然而,经过近两星期操作后,不论香港或内地,大部份平民百姓对"倒刘"或"批刘"基本上仍然冷漠。现在已经可以预告,极端反民主人士注定又要失败。
"倒刘"必然失败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合法合理的依据。
由官方英文《中国日报》香港版至屯门区议员陈云生,尝试以"刘慧卿曾发言支持台独"作为根据,指控她违反立法会议员誓言。后者甚至推出"报案秀",向警方举报,然后在媒体炒作下,将警务处长一封"已收贵函"的回执,扩大为"刘慧卿接受警方刑事调查"。这场秀太没内容了,最后只能不了了之,连闹剧也讲不上。
《基本法》规定包括立法会议员在内的公务人员就任时要宣誓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拥护《基本法》,但查遍整本《基本法》,就没有一条涉及台湾居民有没有权决定自己前途的条文。
英文《中国日报》找出了一句 "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作为"批刘"依据。陈云生等也以此为据,作为"倒刘"号召。
这句子其实见于《基本法》序言,全文是中国中央政府因为这原因(还附有其他原因)在香港设立特别行政区。这句子绝不能推而广之概及中国中央政府以同样理由所做的其他行为,因为那些事情与香港无关。
举例而言,中国共产党坚持不可以在内地搞多党制,不能政党替换,理由之一也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但中央政府也明确表示,不强求香港人拥护中共专政,在香港还是可以骂共产党的。
极端反民主派的所为,只会令人看得更清楚,他们希望在香港制订的《国家安全法》,将会如何霸道。
中共中央统战部长刘延东说, "7·1"上街的香港人大部份是爱国爱港的,想香港乱的只是极少数。刘部长所言的极少数,其实不在游行群众中间,而在陈云生等的行列内。
亚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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