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判周正毅偿还2.67亿港元

周正毅旗下香港上市公司上海地产起诉周正毅、毛玉萍偿还2.67亿港元一案已有结果,因周正毅未能于指定时间内对有关法律诉讼提交任何抗辩通知书,上海地产取得香港高等法院“对周正毅因欠缺抗辩通知书而作出索偿2.67亿港元连同利息之判决”。上海地产同时于8月23日终止了对毛玉萍的法律诉讼。

 据中国证券网9月2日报导,资料显示,上海地产于7月末向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局主席周正毅、公司总经理毛玉萍展开法律诉讼,要求索偿2.67亿港元。香港高等法院已于7月23日就此向周正毅、毛玉萍发出传讯令状。上海地产认为该笔2.67亿港元款项是周正毅及毛玉萍在2003年4月22日至5月30日期间违反个人诚信责任,在未取得上海地产授权或批准的情况下,将该笔款项擅自挪用或通过公司下属子公司的银行户口转汇至若干第三者。

 香港高等法院随后还在8月28日颁布令状,上海地产接管人已被委任为该令状中所指称的属于周正毅在香港或其他地方之财产的接管人,并有权管理该等财产,以保存其价值及调拨该等财产以便于偿还上述判决的款项。

 又讯周正毅旗下香港上市公司商贸控股日前公告称,公司接管人又发现曾有一笔约3700万港元款项被转入周正毅及毛玉萍全资拥有的宏凯公司帐户。公司已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宏凯偿还相关款项及利息。与此同时,为避免宏凯资产被动用,公司已申请并于8月22日成功取得高等法院颁布的禁制令。宏凯被禁止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处理高达3700万元资产或令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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