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被迫人流 美法庭准许政治避难

洛杉矶时报 30 日报道,旧金山的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庭日前裁决,曾被强迫人流两次的中国大陆妇女王璇 (Xuan Wang,译音 )有权获得美国的政治避难,因为如果把她强行遣返中国大陆,她可能遭到迫害、被迫绝育,并可能坐牢。

世界日报消息,据报道,王璇现住加州蒙提贝罗市 (Montebello)。这个联邦上诉法庭 29 日以三票对○票做成前述裁决,推翻移民上诉委员会早先不给予王璇庇护的决定。

第九巡回上诉法庭法官贝蒂·佛莱奇在裁决书中写道,王璇已明白显示,如果她被遣返中国大陆,将来真的会受到迫害,理由充分。

她写道,1996 年的联邦法规定,“强迫人流本身就是迫害行为,足以使受害人有资格获得庇护”。

中国大陆自 1981 年起开端严格运行“一胎化”政策,运行方式包含强制人流、绝育,以及强行植入子宫内避孕器(IUD)等。

美国国会 1996 年通过法案,规定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祖国对其采取强迫性的人口控制措施,美国将给予其在美居留难民身分,每年以一千人为限。但是,移民局 (现已改组为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后来以申请人未能充分证明将受迫害为由,拒绝受理许多申请庇护案。

第九巡回上诉法庭表示,它认为王璇有资格获得庇护,理由是她提供明确证据,证明她生下第一胎之后,曾奉当局命令人流两次,而且她退出中国大陆时已被行为绝育对象。

王璇 1994 年生下第一个孩子,六个月后,家庭计画人员为她植入子宫内避孕器。但她在五个月内又怀孕,医院连忙通知她任务单位的家计人员,他们用“减薪和开除威胁”强迫她人流。

几个月后,王璇又怀孕,地方干部警告她和她的丈夫,如果生下孩子将受严厉惩罚,于是她再度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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