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县芦洲大火 13死71伤

〔自由时报记者殷侦维、黄其豪、辛悦弘、林金池芦洲报导〕台北县芦洲市民族路“大□市”社区,昨天(31日)凌晨一点五十四分发生火灾,检警单位调查,住在一楼的徐瑞琴因怀疑担任油漆工的先生邱春生有外遇,两人发生口角,徐瑞琴愤而泼松香油引火自焚,不慎波及一旁停放在穿堂的六十四辆机车,火苗从楼梯间一路向上窜烧,民众仓皇间逃生无门,造成十三死、七十一人轻重伤。

凌晨一时三十分起火 逃生住户听到爆炸声

  逃生住户表示,大约在一时三十分至四十分间,一楼穿堂传来男女吵架声,随后就听到爆炸声,然后有人高喊失火。

  检警单位根据当地监视器录影带,证实住在四百廿二巷一百一十四弄十七号一楼的油漆工邱春生,因妻子徐瑞琴怀疑他有外遇,两人发生口角,徐瑞琴愤而泼松香油引火自焚,却不慎波及一旁停放的机车,酿成这场意外。

  芦洲消防分队是在凌晨一点五十四分接获报案,首批消防队员于两点五分抵达现场,这时火势窜烧快速,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十九号一至六楼已经陷入火海,由于起火点在一楼穿堂,大楼逃生出口被挡住,住户无门可逃,只能站在铁窗前求救,火势、浓烟不断从屋内窜出,住户呼天抢地,哭喊声不断。

消防人员急驰到现场 一到六楼已陷入火海

 台北县消防局紧急调派大批人马,以步行抢进方式灭火,穿堂火势稍灭,大批消防员赶紧冲上楼救人,部分消防员则以绳索、挂梯救人,但先前已有住户受不了烈火高温,试图用自家的缓降机逃生,却因不熟悉使用方式,摔落地面,造成两人死亡,十余人受伤,还有人被浓烟呛昏,急救无效死亡。

  资深消防人员说,这栋建筑穿堂两侧就是楼梯间及电梯,火一烧起来,就形成烟囱效应,是这次大楼底部大火竟能延烧至顶层的主因。

  其次,发生火警的大楼和同社区大楼很密集,它们的中庭是封闭式,走道也塞满杂物和机车,使得居民逃生时困难度增加,也助长了火势窜烧的威力。

  芦洲市市民代表李义德说,大□市社区的建蔽率空地不足,居民只有一条小小的巷道出入,遇上火警,义警消救援无法顺利进行。

  有住户指称消防车晚到延误救灾,消防局表示,火灾地点巷弄狭窄,云梯车无法深入,且消防栓只有一个,水势不足以应付熊熊大火,消防员为了救人,忙得疲累不堪,尽最大努力,绝对没有延误救灾。

  根据台北县工务局的资料,位于芦洲市民族路的大□市社区,是在八十二年取得建照,八十四年取得使用执照,是地下一楼、地上八楼的RC连栋式建筑物,共分四栋,有两百五十户,由富仁建设公司兴建,富仁建设登记负责人是曹雅芳,但这家公司已在今年二月解散。

陈总统游揆探视伤患 北县府先发放慰问金

 此外,对于外界质疑芦洲市大□市社区附近巷弄狭窄,为何可以兴建八层楼建筑物,县政府工务局表示,依建筑法相关规定,大□市社区临接八公尺计画道路及两条六公尺现有道路,并临接二十二公尺沟渠的永久空地,依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可兴建二十二公尺,由于本案基地属住宅区,依规定高度不得超过二十一公尺及七层楼。

  不过,依照“台湾省建筑物增设停车空间鼓励要点”奖励停车设计,大□市社区在地下一层增设十个汽车停车位,楼层高度得增加三公尺,因此大□市社区设计高度为二十四公尺,符合相关规定。

  火灾发生后,台北县长苏贞昌四点左右即赶到现场了解状况,指示救灾第一,随后转往救治伤者的医院慰问伤者。

  陈水扁昨天下午也取消既定行程,在行政院长游锡堃及苏贞昌、芦洲市长李翁月娥等陪同下,前往台北县、市多家医院探视受伤民众,并指示妥善安置受灾民众。

  台北市长马英九也在结束花莲之行后,赶回台北市立阳明医院探视受伤灾户。

  罹难的十三人中,郝克淞、郝弘义与赵瑞汶是一家人,住在廿五号五楼;李诗彦、陈对与陈柏翰住在廿一号三楼之一;许家宾与丁秋满夫妻及张展荣与张维轩父子分别住在二楼,也双双死亡。

  其余伤者分别在北市新光、振兴、台大、马偕、阳明、荣总及署立台北、新庄新泰、县立三重、三重宏仁、淡水马偕等医院救治。

  至于死伤者的急难救助方面,台北县政府决定发放罹难者每人廿万元,受伤者十万元慰问金;中央发放死者十万元、伤者五万元;芦洲市公所发放罹难者每人十万元,伤者每人五万元;总计死亡者可领到四十万元、伤者可领到卅万元的慰问金。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