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建设中,适当的拆迁本必不可少,特别在一个土地权属于国家的国度里。但当房地产繁华的泡沫尽情绚丽着金灿灿的光芒时,合理拆迁变为了逐利拆迁,暴利的驱动力让相关职权部门和商家象吃了摇头丸似的开始了血腥的疯狂--拆、拆、拆,见证历史的古老院落、赖以为栖的贫民家园……在暴利、政绩工程的铁蹄下转眼灰飞烟灭,一将成而万骨枯,一城兴而万民怨,数数挤身国际的、在这个第三国度的世界级文明城市中,哪个城市没有强权拆迁的踪迹?
是的,在繁华的路段横称着斑驳的贫民窟显得无尽的不协调,但别忘了,正是这些居民的祖先坚守着这来之不易的家园,正是这些居民劳碌着自己的岁月才造就了这个地段的人气,让这个地段在历史上记载了曾经的繁华,难道今日的繁华要延续昔日的繁华之时,那些原着民就该为当下的新贵腾出祖居而流落异处?
强权拆迁的原罪在于少部分获取暴利的持权者或是持资者为了所谓的政绩和巨大的利润去剥夺弱势者的现有利益,在这种利益驱动下,我们可以解读到人性掠夺本质的一切丑陋:利诱、诈骗、恐吓、威慑、滋扰、袭击、切断水电,可谓百般武艺全部使尽,结果必然驱逐走大多数,余下的少数“钉子户”也就必然会遭到更恶毒的打击,矛盾的升级终于导致了2003年8月21日,南京长江路邓府巷原居民自焚的悲剧……
悲剧的发生并不能挡住强权拆迁的铁蹄,为什么?因为几乎所有的拆迁都是暴利驱动使然,拆迁的目的无非是所谓的政绩和近乎赤裸裸的暴利,在这种目的下拆迁并不是利益的合理妥协分配,而是掠夺的暴行,正是因为土地国有导致了土地上的产权与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截然分离,这种不合理机制与法制不健全、市场竞争不规范走到了一起就诞生了合法的罪恶--罪恶的后果就是牺牲了大部分人的利益而促成了少数人的暴富,清点一下中国大城市房地产发展商的发家史,我们不难得到这样的答案。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如果上苍有鉴,我们不需要这样的浮华与罪恶堆切起来的文明!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激情--说说同归于尽的过激
我曾亲历过数次作为弱势群体维权的活动,但结果均以漫长的拖延和无声无息而告终,在维权活动中我们同样有过激烈的举措,甚至电视台、报纸都给予我们不同程度的声援,但问题依然未曾得到解决,我相信那些问题最终会由隐患突变成激烈的冲突,但这种可预见的事实在那些领领导导们眼里视而不见,他们或许琢磨着:等到激烈冲突的那一天,谁当班谁倒霉,或者说,现在捞的是实实在在的现金,未来,谁又能预见呢?有这笔钱,即使罢官还有个保障吧。
为什么弱势者无法或者说很少能够保障自己的利益?我们不能期盼一两个清官来解决这样的问题,也不能期盼现有的司法状况来还我公正,国家的体制放在那儿,那是原罪的源头。
有这样的专制源头:连高官如彭德怀者、律师如郑恩宠者、记者如高勤荣者,企业家如孙大午者,学人如叶嘉莹者……他们都不能得到政治和司法的公正,何况我们区区小民!
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材烧。彭大将军在遭遇种种非人迫害之下依然说出绝不自杀的豪情值得我们瞻仰,虽然彭老终究冤屈而死,但这种用生命和时间,用冷眼和清醒傲视强权的迫害或许让我们小民有所启迪。
我们都背负着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的责任,我们都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我们的牺牲将会导致家庭的崩溃,所以我们的抵抗应有最后一道底线--保全生命和工作自由。
忍辱负重、苟且偷生的日子真的很让人憋屈,强权横行、恶势滔天的日子真的很让人悲愤,所以我们必然要做时代的刁民,我们要不断进行有限抗争,但我们绝不玉石俱焚,因为我们的直接对手还不配这种“礼遇”--他们更多的是执行层面的人物,体制和决策层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更为直白点说,我们所接触到的人物只是工具,某种程度上而言,他们同样是受害者。我曾经在一次集体上访中遇到一个处级保卫干部,该干部是位女性,对我们的遭遇非常同情,但作为既得利益者之一的她同样存有合法房产权益不能得到保护的情况,就象我所在的小区几番维权时警察总会出面维持秩序,而其中一个警察正是我们小区的一个业主--在这样逐利无序的社会中,所谓的合法权益是对每个公民的无情嘲弄。
我们要抗争,但只能进行有限的抗争,我们不做愚民或是顺民,我们要做刁民。我们要利用尚有法律外衣,要利用当局尚存的顾及民意来进行有限抗争。我深信历史的潮流、文明的洪涛终究会埋葬原罪的专制。
南京长江路邓府巷会在不久的将来建起一座座雄伟的大楼,大楼前的广场将会灯光烂漫、人声鼎沸,但南京市民不应该忘记、所有游客不应该忘记--这里的繁华散发着人肉的焦味!
愿死者安详,愿活者长思,愿被逼无路可逃的贫民保全生息,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明日的光明,请同归于尽者止!(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 关键字搜索:
- 茶叶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