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跳楼自杀解决争端的事件在大陆愈来愈多,发生地点也愈来愈集中在人多的地方或闹区。大陆社会、心理学者认为,以自杀做为诉求手段者多为弱势群体,社会应提供良好的申诉管道和问题解决机制。
北京千龙网报导,北京跳楼事件原因一般可以分为三种:一是民工为讨工钱,二是在京打工者走投无路,于是跳楼。后者一般是遭人算计,被人骗光了自己打工的血汗钱,觉得没脸回老家,在北京又没人投奔,所以想死。第三种情况就是发生某种纠纷,当事人经过数次努力觉得投诉无门,所以想到跳楼这种极端方式,希望事情能有转机。
本月18日,两名男子因与中央美院有租房纠纷,索赔无门,于是铤而走险,爬上北京协和医院对面一栋塔楼欲跳楼。经过一番对峙和民警调解,他们终于见到中央美院的领导。
民警指出,对这些跳楼者,可以处以治安拘留;但每次把他们劝下来,他们的情绪都比较激动,所以大多是劝两句就放人。
除了北京,8月以来,大陆其他地方也发生多次跳楼事件。
7日,兰州市1名男子因为拿不到工程承包款,气急之下准备跳楼自杀。
10日,南京1民工因多次追讨工钱无果,也要跳楼。
11日,西安市某建筑工地,因包工头失踪,9名拿不到血汗钱的民工要跳楼。
12日,广州市某建筑工地,1名工人因没有拿到工资,爬上工地的塔式吊车欲跳下自杀。
15日,成都市一大型洗浴中心5名员工站上7层楼台,要求中心老板立刻兑现拖欠已3个多月的工钱。
同一天,重庆市1民工冒雨爬上25公尺高的塔式吊车要工钱,老板借来5000元人民币,该民工才爬下来。
尝试以跳楼解决问题者,多是民工一类的大陆社会弱势群体。大陆的社会、心理学者认为,跳楼者采取解决问题的方式并不适当,但能不能为他们提供申诉和解决问题途径,才是有关部门应考虑的问题。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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