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偷渡者

在洗衣店,老板每半个月发一次工资,我每次领工资在400到480加元之间,如果按月算,大概是900加元左右。按加币与人民币1:6的比例计,我一个月可挣5,400元左右的人民币,这在中国,是比较高的工资了。仅就工资来说。这比我这位广告公司的策划总监还高,我当时每月是4,000元。而从购买力来算,就不如国内了。比如大米,我在国内4,000元差不多能买3,000斤,而在这里,相当于5,400元人民币的工资仅能买2,000斤左右。

当然,这么比很没意思,在这里,我的感觉与在国内并不是一千斤大米的差距。

在国内我是堂堂正正的人,一个公民,而在这里,是一个见不得人的偷渡者。在国内,我是一个广告人,而在这里,却是一个洗衣工。尽管从小老师就告诉我:"只有分工不同,社会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我仍从这里的人们轻蔑的目光和来取送衣服时对我们粗暴无礼的态度感觉到洗衣工与教师、医生--甚至端盘子的社会地位有着相当大的梯度;在国内,我4,000元月薪是手头很宽裕的人,而在这里,5,400元则是穷人中的穷人。这里,一个大学刚毕业的人,一年也能挣2.5万加元。当然,作为非法移民,我的难受还不仅在收入上。

在唐人街以外,商店、学校、包括公共汽车售票员及大街上的行人,每一个都是彬彬有礼的,工作认真而有效,你绝对看不到没精打采的人,更没有粗鲁冲动、翻脸瞪眼或高声大叫的人。应该说,到多伦多,我感觉与国内最大的差别便是这里的人们平和、认真的态度,这是我最喜欢,但也是最让我害怕的。因为这里的人们都认真而有序,让我非常容易暴露身份。有一次警察正在查看身份证,我的前面有上百人。我想,天气那么热,这警察一个人要查到什么时候,没准像国内一样,看一看就不耐烦了,也不在意,但没想到的是他竟一丝不苟地一个一个地看。眼看就要查到我了,我急中生智,假装肚子疼,让同伴送我去医院才逃脱。躲在唐人街,是比较安全的。唐人街里除了没有高楼大厦,其他都和广州一样:满街都是讲着广东话的人,街道拥挤狭窄、乱丢垃圾,在这种混乱中,人们很少去顾及我们的身份。

我还是不得不经常走出唐人街。是为了捡垃圾。捡垃圾不是为了清洁大街,而是为了生活所需。

在加拿大,作为非法移民,几乎没有不捡垃圾的。在我租住的小房里,原来仅有林先生借给我的一个床垫,比较旧。后来,我捡到了比较新的,就换了。我住所里的床、沙发、桌椅、电视机、冰箱都是捡来的,因为我在洗衣店,不然,我还会捡一个洗衣机回来。门外,还有两辆自行车,也是捡来的,它们是我主要的代步工具。

加拿大有12个国家法定的公共节日。每逢这些节日,总有很多人家收拾打扫屋子,他们常常把家里旧了或不用的东西拿出来,放在屋前的墙脚或院子里。在加拿大,特别是多伦多这样的大都市里,只要愿去捡,几乎可以捡到你想要的任何东西。开始去捡时,我还挺难为情,但每月交了房租,实在剩不了几个钱,不捡,家里用具去哪里要!

但是,在捡回东西的同时,带回的也未必是开心、享受。

一次周末,我在一座兰白色的屋子前的一堆垃圾里看中了一座台灯,正要动手,同去的一位来自江西的农民神情慌张地拦住了我,告诉我:"捡破烂的来了,快躲起来。"我莫名其妙地说:"捡破烂的,不也是捡破烂的吗?干吗怕他们?"说着便又要上前去拿那个台灯。这时"咔"地一声响,一辆垃圾车上走下来两个穿工作服的人,那同伴赶紧拉着我,用力把我拽走了。后来我才知道,在加拿大,捡破烂是比较挣钱的职业,由工会把持着,一般有正式身份的有色人种也争不到,几乎全是白人干。我们如果让收破烂的人见我们捡东西, 究起来,在合法身份的人自然不怕,但我们就得暴露了。那时,坐非法移民监的命运就免不了。想起当时的情景,真是令人心有余悸。

更令我感到恐惧的是另一次捡垃圾。那次,我捡回一张长条沙发,有八成新,亚麻原色,很漂亮。我当时不知哪来的力量,居然一个人就用自行车把它拉回住所。晚上半躺在上面看电视,很是舒服。第三天,同去捡东西的人告诉我,赶快把沙发丢掉,因为,那家的人有爱滋病!

我一下给吓蒙了,要是传染上爱滋病,就算找到了小灵,她还能跟我吗?就算她愿意跟我,我能昧着良心害她!我觉得脑袋"轰"的一下,感到自己就像一个被判了死刑的罪犯。嘴里下意识地重复着:"死了,死了,死了……"患了爱滋病,不但会死,还会死得很恶心,很难看!

那天,我活也不干了。万念俱灰地回到住处。看着那张沙发,想丢掉,又觉得我在上面睡了几天,爱滋病毒是早就染上了,现在丢了又有什么用!丢,还不是要去碰它!

一连几天,我哪儿也不去,都在想着如何趁爱滋病发作前,选择一种安静的方法死掉,免得病痛的折磨。我想到小灵,就是为了她。我才偷渡来到加拿大,才会染上爱滋病,我又后悔自己的不冷静,伤了她的心。我想给她一封遗书,但遗书如果要交给她,不也把爱滋病毒传染给她了吗?

就这么痛苦绝望的折磨下,我在房中过了两天两夜,第三天一早,我已全身发软。我感到自己已时日无多,便要到窗前看一看外面的天空。当我经过一面捡来的大镜子前时,看到自己己瘦得脱了型,双眼下陷,满脸憔悴。我一下瘫坐在地上,没想到这爱滋病发作得这么快!这才几天,就病成这样!

那天下午,就在我反反复复鼓起勇气想自杀时,那位同去捡东西的同伴又急急忙忙地来告诉我,他问过医生了,爱滋病必须身体接触,通过体液才能传染。在人体外,十几分钟爱滋病毒就会死了,我不可能从沙发上感染上此种病毒。

听完这话,我不知是喜是悲,一下就晕了过去。第二天中午才醒来。我又认认真真地问了医生,作了体检,这才放了心。

尽管这样,那沙发我还是丢掉了。但是,望着满屋子捡来的东西,我心中一阵心酸。爱滋病毒容易死,那不容易死的病毒呢,谁又敢保证,这些用具没有别的病毒!话说回来,我们不捡这些东西,又怎么过日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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