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越生越穷是“咎由自取”吗?

一育有4个孩子的农民因子女读不起大学而向某报编辑求助,该编辑为此发出如下叹息:明知越生越穷而“故犯”的农民对其处境负有责任;政府和社会仅有实施义务教育之职守,穷人没钱上大学不是其责任。


  对此,笔者如鲠在喉。我认为,这位编辑先生对农村现实与教育之本质缺乏真正的了解与认识。


  首先,农民绝非真的愚昧到连越生越穷这一最基本常识亦不知之田地,而是福利的缺失迫使其养儿防老防病,此即越穷越生之“真谛”。假如全民福利使其失去后顾之忧,追求幸福之自利本能将自动诱导其少生乃至不生,有谁宁愿穷困而拒绝富足?由是观之,越穷越生也有无奈的因素(当然,我不能排除农村重男轻女思想导致了多生)。倘要“追问”责任,首当其冲者无疑是城乡二元化,而责怪农民“乱生”者不免暴露出他对农民处境之漠视与无知。合乎理性之做法只能是让农民享有与市民平等之国民待遇,使其获得基本权利与保障,而冷嘲热讽不过是推卸责任之举。


  义务教育之极端重要性自不待言,作为以外部性为其显著特征的高等教育的准义务性、亦即公益性也显而易见。“学而优则读”永远是高等教育的灵魂,是自然正义与社会功利原则之内在要求。易言之,高等教育不应视为私人消费品而产业化,社会有责任始终做到分数面前人人(无论其是否属于超生之“黑人”)平等而非“有才无财莫进来”。至少须以公共财政保障穷人不会望大学、名校、名专业而兴叹,至于其应否付费则只能视其日后的收入状况而定。而让“不学无术”之莠者成为大学生,在某种意义上不过是浪费资源乃至“劣币驱逐良币”罢了,因贫困而失学显然是个人与民族之莫大不幸。


  只有我们普遍具有在道德上把农民作为平等的人来关怀的恻隐之心,我们才能冲破一切障碍而明白何谓农村与农民,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问题。


南方都市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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