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司机汽油火焚交警

据博讯引自晨报消息,8月5日,葫芦岛市发生一起罕见的恶性袭警案。因为对交警的处罚不满,葫芦岛市一名司机浇汽油火焚交警。

  8月5日早晨6时左右,葫芦岛市南票区暖池塘镇个体司机韩某驾驶解放141货车从锦州返回,走到南票区一个叫“缘驿通”汽车维修中心附近时,被在路上执行路查任务的南票区 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的3名交警拦截。交警认为韩某驾驶的货车属于私自改型,并且以此为由罚款50元。韩某交纳罚款之后,拿着一个塑料桶步行到附近一个加油站购买了约3.6升汽油,回到3名交警路查的地方,趁3名交警不备,边喊:“都烧死你们!”边将桶中的汽油泼向3名交警。

  3名交警向“缘驿通”汽车维修中心院内躲闪,韩某选择一个姓姜的交警追去,向姜某泼汽油过程中,自己身上也洒上了很多汽油。随后韩某用手中的打火机点燃了汽油,姜某和韩某两人身上都着起了大火。着火后,韩某在地上滚灭了身上的火,姜某在自救和别人的帮助下身上的火也随之扑灭。随后两人被送进医院。

  经过医生诊断,姜某骼膊和上身烧伤严重,双手皮肉脱落,全身烧伤面积50%,为二度烧伤,仍然没有完全脱离生命危险;韩某烧伤面积占全身37%,也在医院进行治疗。
  
  记者采访了韩某的岳父,据他介绍,韩力今年25岁,孩子才两岁,他开车向锦州送水泥,每趟可以获得运费300元,去掉装卸费60元、过桥费20元、油料费100元和各种税费,每趟可以获纯利70元。韩的岳父还称车子几乎天天挨罚,有时一天罚两次。南票区交警大队则对记者说他们不能私自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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