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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副局长60万赃款长期养情妇

 2003-08-07 02:0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原副局长叶荣达先后62次收受贿赂高达220多万元,在生活作风上,一掷50多万元长期包养“情妇”。 2001年6月13日被逮捕。2003年7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信息时报08月06日报道,叶荣达1949年生,1996年后任市政园林局副局长,1998年9月兼任广园路建设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市政、园林固定资产投资、基建投资、材料管理和质量监督等。 认识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原副局长叶荣达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铁腕人物,有人曾经形象地比喻手握市政工程大权的他说:“叶荣达跺跺脚,半个广州市都要颤一颤。”

  长期包养“情妇”

  据市纪委查明,叶荣达还长期包养“情妇”:1992年10月,叶在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饭店吃饭时,认识了女服务员重庆人鲜某,与鲜发生了不正当的性关系;1996年叶要承建商李某将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提供给鲜居住。自此,叶把鲜养了起来,经常到鲜某住处与之发生性关系。叶还将其收取的部分赃款送给鲜,在鲜身上共花费50多万元,并将一包工头送的10万元为鲜买了一辆标致小汽车。

  受贿清单:发包权带来滚滚财源

  法院审理查明,承建商吴某某先后于1992年、1993年春节间以拜年名义各送给叶荣达人民币5000元;于1994年─1999年每年春节各送给叶荣达人民币1万元,共计送给被告人叶荣达人民币7万元。

  1990年初~2000年春节,承建商郑某先后11年共送叶合计人民币11万元。

  从1995年8月~1998年9月,承建商张某每个月都送给叶人民币1万元,总共送了37个月共计37万元。

  1999年春节,承建商马某在叶荣达旅游期间送给其人民币4.8万元。

  1999年春节前及下半年,承建商李某分别送给叶荣达人民币5万元、美金10万元。

  2001年3月间,包工头钟某分3次将60万元人民币送给叶荣达。

  承建商黄某先后于1999年中秋节及2000年国庆节期间,分两次送给叶荣达美金共计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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