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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望“彭铃旺命案”能引起您的关注

 2003-08-02 14:3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彭铃旺福建省柘荣县人,家住福建省福安市天马路309号,靠打工抚育不满2周岁的女儿和赡养年逾六旬的母亲,负担不轻,但不走“歪道”,全凭体力勤劳做事。在案发之前他的档案里没有不良记录,是个安分人。却因二节1米来长的钢筋被福安市韩阳公安分局以:因偷钢筋处以拘留十四天,?押福安市公安局拘留所60多个小时,彭铃旺年仅三十一岁的生命就被非法剥夺了。

   2003年5月29日下午14时左右,彭铃旺在福安市穿山路一建筑工地拿二节约米余长的钢筋,当即被二位工地看守人抓住,据一个目击人说:彭铃旺当时申辩,他没有偷东西,是想借钢筋钩东西用,……但二位工地看守人不容他多说,便狠狠地打他,打得他趴在地上还用脚踩。旁观有人不忍心便替彭铃旺向他们(二位工地看守人)求情:人家认错了不要再打了,他是个老实人。也有人说:这青天大白日了,人家拿2节钢筋又没有离开工地,你们这么打人不对。工地才打电话报“110”。 随后赶到的“110”警察将彭铃旺和2个工地看守人带到辖区韩阳公安分局,经讯问后韩阳警方立即对彭铃旺予以拘留14天的处罚。约16时左右押送福安市公安局拘留所执行拘留。

警方拘留处罚为什么不通知当事人家属?

  韩阳公安分局对彭铃旺的拘留处罚没有通知其家人。当天晚上,彭铃旺女儿小婷婷哭闹要爸爸,家里才叫人四处寻找,但没找着。第二天上午才打听到,铃旺被韩阳公安分局拘留的消息,但不明白具体原因。家人在忐忑不安中熬过2天多的时间,正想托人探清楚,铃旺死亡的噩耗便传来了。 6月1日中午,福安市警方通知:彭铃旺已于6月1日凌晨3时20分死亡。死亡原因、地点均未告诉,仅让死者家属去韩阳公安分局做善后处理。 这消息于死者亲人如五雷轰顶,其母吴牵弟不敢相信事实,嘴上不停地念叨:“铃旺身体健康,被公安拘留还不到三天怎么会死了呢?有没有弄错?” 死者妹夫小张说:“妈,您要想开点!哥死的事是真的,公安部门不会拿人命来开玩笑的。” 全家老小便心急火燎地赶到韩阳公安分局想探个究竟,弄个明白。但令死这亲属不明白的是韩阳公安分局的干警都不在位?接待他们的是一位警号:720074的警官,据介绍是福安市公安局治安科科长,姓陈。 受害人家属问他:“彭铃旺为什么事被拘留?” 回答:“彭铃旺因偷钢筋被处罚拘留14天。” 死者亲属问:“2节1米来长的钢筋就被你们处以拘留十四天,你们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陈姓警官无以应答。死者亲属又问:“你们警方拘留处罚为什么不通知当事人家属?” 陈姓警官应道:“只要当事人本人知道就可以。” 死者亲属问:“彭铃旺是怎么死的?” 这时有个穿着便装的说:“他(彭铃旺)太老实了,讯问时连声音大点都会大吃一惊。” 到这份上死者亲属更不明白了,难道老实是他的死因? 问:“彭铃旺的尸体在那里?” 应:“在闽东医院太平间。”

死者亲属:彭铃旺怎么没有拘留证?

傍晚17时左右死者亲属在警方人员的陪同下来到闽东医院,在医院太平间亲属们见到了彭铃旺的尸体。现场有二位法医正在验尸。死者的头部、胸部、背部、腹部、腿部大面积青紫、淤血;阴囊肿大;手臂多处烫伤,全身上下体无完肤,惨不忍睹。亲人们悲痛欲绝,恸声揪心。连验尸的法医都叹息:他死地太惨了! 被害人亲属在医院太平间的地板上找到被害人的衣物翻遍所有的口袋找不着拘留证。便问在场的警方人员“死者的拘留证呢? 警方人员说:“我们怎么知道?拘留证当时就给他本人了有可被他自己撕掉了。” 对警方人员的“解惑”让被害人的亲属更感困惑:“他不是文盲,会无知到这种地步?”

拘留所转移被害人尸体?

从闽东医院的医疗记录中被害人的亲属了解到:被害人是在福安市公安局拘留所里死后尸体被转运到闽东医院的。 在闽东医院被害人亲属再问警方人员:“彭铃旺是怎么死的?” 警方人员说:“被同号的七、八人打死。” 死者亲属们不敢相信,一个大活人在拘留所的牢房里被活活打死,就象踩死一只蚂蚁那样的简捷? 而在彭铃旺命案发生后,福安市公安局拘留所在案情不清,疑凶不明的时候就释放主要的行凶嫌疑人(后来再捕)的作法又该作何解释? 彭铃旺命案中让死者亲属们疑惑的“?”太多了这一个个的问题梗塞着他们的思路让他们理不通,想不明。警方在对彭铃旺施行拘留后就有责任和义务让当事人家属知道、了解情况,福安市警方为何一点知情权都不给呢?

小婷婷:这块蛋糕留给爸爸吃

彭铃旺死后17天,6月18日是他女儿婷婷的2周岁生日姑姑精心准备要让她过个热热闹闹的生日。婷婷拿碗盛块生日蛋糕,说:“这块蛋糕留给爸爸吃。”一句话让在场听到的亲人伤心垂泪,耳背的奶奶弄清原因后,紧紧搂着她哭诉:“奶奶苦奶奶年老死儿子,婷婷苦婷婷年幼没父母,……”。婷婷不满周岁妈妈就离开她。彭铃旺深爱女儿,他有句口头禅:“打工累,想到宝贝女儿,再累也不累。”他干活特别卖力,有雇用过他的主顾都喜欢再找他干活。他努力、节俭心愿是让要让母亲和宝贝女儿的日子过好一点。彭铃旺已经开始存款准备留给女儿读书用。然而却,爱孝待尽身先死,老母幼女何依倚?

律师说案

  朋友是律师在笔者的请求之下,对彭铃旺命案谈了自己的见解。 1、 受害人彭铃旺拿二节钢筋,没有离开工地,即使有偷钢筋的动机,但偷钢筋的事实没有形成,韩阳警方偏重口供,没有进一步调查取证便对受害人彭铃旺以偷钢筋实施拘留14天的处罚十分不妥。即使当事人确有其事,但从其数量、价值、情节来衡量,韩阳警方的处罚也有不当。尤其是受害人彭铃旺拿二节钢筋被二位工地看守人抓住并受殴打,其人格和人身权受到侵害,工地的作为是错误和违法的但没有受到责罚,韩阳警方的处理有失公允; 2、 在彭铃旺命案中福安市公安局拘留所有纵容、过失、渎职之嫌,理由有二。 一、 当事人?押拘留所,拘留所应负保护其人身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二、 受害人被同号牢房的七、八个人殴打致命,显然不是短时间内所为,拘留所当值人员不闻、不问、不理以至于彭铃旺命案的发生。

林三涵 联系电话/传真:0591-7865217 E-mail: [email protected]

悠悠众口,孰能堵严?

彭铃旺之死,可以说是福安市公安人员执法不当,玩忽职守为媒因吧?!命案发生后有关权力机关不去深究执法人员的失误;不去想办法抚慰幼年失父的小婷婷和老年丧子的吴牵弟等死者亲属,却想方设法来“封堵”我这个“不平则鸣”人的嘴巴。(笔者7月7日在《金羊论坛》和《大洋论坛》上贴有关彭铃旺命案的文章《“孙志刚命案”在福建的演绎,福安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狼巢虎穴?》不到十来个小时就被封贴了。可以肯定,封贴不是论坛的本意。稿件上贴时受到上述论坛的重视,记得当时《大洋论坛》的版主还回贴要求:及时向论坛反映新情况。并嘱:注意自身安全!)有关权力机关采取“堵口”的作法,我认为是不明智的举措。与其“堵口”,不如“疏口”。若笔所述与事实有出入可以通过论坛来辩驳,如有捏造、杜撰之嫌可以追究笔者法律责任,网络论坛不是无法可循的地方。这种既“堵”又“封”的手段显得太落伍了,也没肚量。悠悠众口怎能“封堵”得了?尤其是现今这网络时代!

“人命关天”是妇孺皆知的道理。死人不是小事,是活人大多都想知道死因,因为同为人类。彭铃旺命案发生后,6月8日福州有家近年来在福建乃至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报纸知情后即派记者前往福安采访,记者向死者亲属表示:只要上边没意见,会尽快让彭铃旺死亡的真相见报。隔几天死者亲属打电话询问,该记者告诉:上边不让发。不过记者表明:关注案情进展,结果如何,务请告诉她。“上边不让发”不让发的原因是什么?是案子不够典型或是其他什么原因?无从知晓。我原以为,人无贵贱之分,命无贵贱之别。但从“两节钢筋,一条人命”的彭铃旺命案中,无对以上想法持否定态度态度。唉,也怪彭铃旺及家庭没有好背景,哪怕是七大姑、八大姨以外的关系也好,要不有钱也行,然而,不幸地是他两样都缺。以至于人被打死,家里连讨个说话的地方都没有。6月6日彭铃旺母亲在女儿们的搀扶下来到福安市公安局,母亲想为儿子之死问个原因。在办公大楼里老人家思子惨死心痛啼哭,却惹恼了在场办公的二位警员。一个男警员粗着嗓门说:人是韩阳公安分局打死的,你们跑到这里来哭闹有什么用?要哭闹你们到韩阳分局去!死者姐妹们说:“我们去韩阳公安分局,韩阳公安分局让我们来市公安局,你们市公安局又把我们往那里推,你们是不是踢皮球?”恼羞成怒的男警员拍桌吼道:“你们会说我懒得理你们!”便气冲冲地走开。死者亲属们懵了,她们在嘀咕一个大活人被你们公安弄死,尸化未寒便不认帐了?就算是打死一条狗也要有个交待!”一个女警员诉责道:“你们会闹会说有本领到大街上去说!”死者的姐妹们忍无可忍便扯起嗓子骂开了。并责问她:“你也配吃公家的饭?你的心是肉长的?”闻讯赶到的福安市公安局领导温言劝慰,并表示尽快处理才平息了死者亲属们一时的心头怨气。不过死者亲属们的责问,难道不值得的“吃公家饭”的工作人员深思?事出无奈才上网络论坛“鼓噪”,我知道这会扰人清静,让人生厌,有人还会当做疯子的狂话。但若能为弱势群体中不幸如:探亲无辜被林业公安人员枪杀的陈元传(http://bbs.people.com.cn/.../ReadFilewhichfile=6846599&typeid=14)和彭铃旺之死讨个说法就算有人把我的鼓呼当成是狺狺狂吠又有何妨?!因为我也是弱势群体中的一员。俗话说:路不平有人铲,事不平有人管。要不哪里来“见义勇为”的义举? (作者:林三涵)

发件人:林三涵日本友人二世网友:您好,请您为我的鼓呼助威!在听说“彭铃旺命案”时我愤怒;在了解过程时我冷静;在秉笔书写时我遵实。我不会也不敢以杜撰、编造的伎俩来哗众图名,谋利!因为,我明白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道德的贬责!笔者和受害人彭铃旺非亲、非友,为他之死鼓呼也非利益使然!只因我也是弱势群体中的一分子;只因我们同为人类,岂能对贱踏人命之事漠然置之?!祈望“彭铃旺命案”能引起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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