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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重用因走私遭撤职的高官

 2003-07-27 09:0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原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孙小虹 4年前因走私进口汽车等被中共中央纪委列为“顶风违纪的典型”而遭撤职,但今年再获重用,被任命为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兼党组书记,负责该省的外经贸工作。孙小虹案走私当年轰动一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萧扬将案件列入 2000年法院工作报告。

香港明报27日报导,中纪委在 1999年 12月对外公布孙的违纪行为包括:担任高院院长期间,走私进口两辆汽车,共逃税 63.7万元(人民币,下同);两次购买、交换乘坐超标准汽车(内地官员按级别规定座驾的等级);担任昆明市中院院长期间,隐瞒诉讼费收入 7743万元,并用其中的930多万元给职工发奖金和福利。

中纪委当时指“这是一宗领导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又指孙小虹“个人主义膨胀,贪图享受,狂妄自大”、“毫无顾忌地违纪违法”、“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中纪委报经中共中央批准,决定撤销孙的党内一切职务,并建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撤换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罢免其云南省第9届人大代表职务,但案件未提司法检控。

明报报导说,孙小虹在沉寂一段时间之后, 2000年下半年又获安排出任半官方机构云南省贸促会会长,同时获送往中共中央党校学习。资料显示,在贸促会的就任大会上,孙小虹谦虚地说:“我在法院工作二十余年,虽然通过审判工作对经济有所了解,但接触十分有限,外经贸工作对我而言是一个全新领域。”

2001年,孙小虹又获安排为省外经贸厅副厅长,之后提拔为常务副厅长,主持工作。今年 1月,他正式获任命为省外经贸厅厅长,并兼任第11届昆明出口商品交易会组委会秘书长。

据悉,孙小虹出身高干家庭,其父孙雨亭是云南的“老领导”,门生遍布全省, 50年代即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之后曾任云南省委副书记,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2001年 5月逝世,享年 91岁。

违纪官员再获重用在内地并非个别现象。 2001年底,南京市一些官员在宁波醉酒寻欢大闹夜总会,经媒体披露后被撤职。事件主角之一的南京市自来水公司副总经理赵梦龙,去年初即获提拔为总经理。南京当局解释,“赵梦龙在受处分超过了一年后,主管部门依据民主推荐,严格按照干部任用程式,任命其担任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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