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清:为谁而党 为谁而争

【看中国报道专稿】林牧老先生1995年5月从西安来到杭州,组织我们浙江的民运同仁在王东海家由我起草了要求释放王丹、刘念春、刘晓波的申明。当时,由于我生意兴隆、经济尚可,本想事后尽地主之谊陪林老在西子湖畔的秋瑾纪念碑、章太炎纪念馆和辛亥革命浙军攻克金陵烈士纪念墓去游览,但第二天一早我就被警方拘压盘问了一整天,等我“出来”后知道事情没有办成、林老也已经被警方用飞机礼送回家。这件事多少有些遗憾,但在王东海先生的坚持和带领下,从此浙江民运走出了89年“六•四”后的沉寂,直到中国民主党在王有才、吴义龙、祝正明等先生的策划下率先在浙江生根发芽,对此林老也是功不可没的。加上后来林老在《南方周末》、《杂文报》上发表文章宣传民主自由、抨击时弊,所以林老是我一直敬重的尚存良知的中国共产党员(不知现在他是否仍还保留这个身份)之一。可是由于林老偏听偏信(甚至包括许多我从未打过交道的人)、不作认真调查和理性分析就对我散布一些捕风捉影的“莫许有”,加上一些人把自己对我攻击的责任推到了林老的身上,虽然在政治迫害时期民运人士的神经过敏可以理解,但我对林老的不“慎重”还是有所不满的。当时在毛庆祥、吴义龙、祝正明等同志的授意下,为了顾全民运团结大局,让我有机会把民主党在浙江的情况尽可能多地向林老请示指教,所以我就一直隐忍着并默默为民主党工作而不作争辩。最近林老作了些解释,我虽不甚满意,但据王东海、陈树庆讲,误会已经消除,并且林老还让他俩转告真诚的歉意。果真如此,则我对林老“善莫大焉”的人格也应更加钦佩,原准备将我给林老的质询信函予以公开之事,在同志们的劝说之下只好决定放弃。但考虑到类似影响中国民主运动、影响中国民主党健康发展的情况在其它地方还很严重,所以有必要把我几年来的思考写出来与大家交流,以“为谁而党,为谁而争”命题,欢迎批评指正。


一、反思艰难的中国民主化历程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为人类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自欧洲经历文艺复兴和工业革命,尤其在“天赋人权”、“主权在民”和“权力制衡”的民主启蒙思想指导下进行的一系列宪政变革后,欧美、甚至包括我们的近邻日本迅速走向繁荣富强,大大赶超了闭关锁国、文化保守、思想僵化、政治腐朽的中国(当时为大清帝国)。在一次次“落后就要挨打”的屈辱中,我们的先辈们为了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不断思考与反省,并进行了前赴后继的英勇奋斗,历尽挫败,于一九一一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终于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

为了肯定辛亥革命的成果,在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一部不错的宪政纲领。例如其第一条“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规定了国家的民主性质;又如依照三权分立的原则规定了中华民国的政治制度,其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并在有关章节中对它们之间的分工以及各自的产生、组织、权限等作了具体规定;在“自由、平等、博爱”精神指导下确认了人民享有的权利,主要是:第一,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第二,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人民之住宅,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或搜索。第三,人民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第四,人民有言论、著作、游行、集会、结社、通信、居住、迁徙及信教之自由。第五,人民有请愿于议会、陈述于行政官署、诉讼于法院以及对官吏违法损害权利之行为陈诉于平政院之权。第五,人民有应任官考试、选举和被选举之权。《临时约法》还规定了人民有当兵、纳税的义务。但很遗憾,随后的历史并没有真正保障、贯彻、实现和发展《临时约法》的民主精神和民主制度。

随着袁世凯复辟称帝、军阀混战(包括第一次国共内战)、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虽有护法战争、“五•四”新文化运动和北伐战争的胜利,但中国始终没能顺利地从 “军政”、“训政”而实现“宪政”。伟大的抗日战争之胜利,1945年10月10日国共两党在全国人民和国际社会的共同要求和努力下,签定了《国共代表会议纪要》,即“双十协定”,可以说是中国近代走向和平、统一、民主与法治的最好机遇,但国、共两党都把一党之私利凌驾于国家的前途、人民的安危之上,迷信武力,展开了史无前例的空前大搏杀(三年之内人民和双方将士的死伤不亚于艰苦卓绝的八年抗战),最终以国民党统治集团败逃台湾而结束内战。

辛亥革命胜利后已九十余年了,除台湾地区的人民经过长期努力和斗争实现了民主制度,可以作为社会的主权者行使和享受公民自由权利外;大陆地区的人民历经“反右”、大跃进蛮干和大饥荒、文革大动乱、“六•四”大屠杀、至今还在为民主继续奋斗并遭受着政治迫害。究其原因,我们认为是由于中国封建主义特权思想流毒的根深蒂固,由于封建反动势力(有些是由号称革命的力量在掌权后腐败脱变而成)十分强大。此种原因,我认为不仅是我们审视中国近代历史所要总结的,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在推动中国民主化和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反思、警惕和克服的。


二、反思现代中国民主运动和中国民主党组党活动

中国现代民主运动可以说发端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民主墙”时期,继1986年学潮、1989年学运、1998年的中国民主党组党,一直来从没有间断过。中国现代民主运动以和平的改良主义为主流,夹杂着一些激进的革命主义,从国内到海外,可以说在困难重重、艰苦卓绝的环境中坚持不懈。我不承认王丹先生对海外民运所作的“失败了!”之结论,但我十分钦佩他对89学运、对海外民运的认真反思。

民主运动内部之纷争如果是因为对于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不同理解,并且能够心平气和地进行交流与辩论,这是一种好现象。但是海内外民运(包括我们中国民主党在美国)内斗不止,近年来却出现了“相互猜忌、恶毒攻击”的乌七八糟弊端,而不能按照民主的原则、程序步入健康发展的道路,究其根源,我们认为就是因为某些人打着民主的旗号而思想深处封建主义流毒太深,有意无意地利用自己的威望和老资格,把民主事业当作自己盛气凌人、随意指手画脚、想整谁就整谁的“专利”,而不是把民主事业当作广大人民应有或正在讨回的政治权利、当作组织管理按游戏规则的法治实践。如果这样的人肆意操纵民运,与共产党搞“斗争”运动又有什么区别呢?对他们如果不清醒地加以制约并尽可能限期改正,我真担心民主运动会被引入歧途,即便民主运动没有失败或永远不会失败,但也难以取得成功,依靠他们就是再过100年,中国还是实现不了民主和法治。一旦共产党真的自己烂垮了,也只是从新换了一拨“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拉屎拉尿”的“新主子”罢了,我们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与牺牲为之奋斗值得吗?

就拿中国民主党的组党而言,有些人认为,只有先开放报禁,然后在此基础上冲击党禁,才能在社会各界群起而声援响应的情况下,以最小的代价毕其功于一役。我们承认这种观念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我们1998年的组党实践也借鉴了世界各国和台湾地区人民争取民主的先例。试问,台湾的民主进步党是在国民党当局开放报禁后才组党的吗?试问,波兰的团结工会运动是在苏联社会帝国主义及其在波兰的走狗允许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发生的吗?试问,南非的“非国大”是在白人当局允许自由办报的情况下才形成的吗?我们认为:民主运动应是大众政治而不是什么“精英”特权,不能以“先知”和“权威”的口气坐而论道;民主运动以争取公民权利和社会法治(通过法律对公共权力进行规范)为核心,不能妄想当权者能开恩而“天上掉馅饼”坐享其成;所以民主运动必须是一种身体力行的社会实践。冲击报禁和冲击党禁,就象民主运动的“左脚先跨”还是“右脚先跨”一样,要前进,不管左脚先跨还是右脚先跨,只要跨出去,都是好的,并且最终是能够相互协同的。

海内外民运人士对中国民主党的组党活动有不同观点,只要摆事实、讲道理,即使反对我们,也应予以重视和尊重。但是有些自命不凡(也可能受奸人蛊惑而一时糊涂)之人,把民主或民主运动当作了自己的“私生子”,什么人参加民主运动或有什么运作得他恩准。如果在1998年中国民主党创立之前海内外就广为通知,能做到“事成于密”吗?我看必然是“败于疏”而胎死腹中!有些人就因为民主党的成立事后才知道,觉得没有面子,就不断给中国民主党添乱,只要中共当局尚未彻底把中国民主党消灭在萌芽状态,他们就不会停止对中国民主党同志的中伤。经过总结,可以说多达几十位为中国民主党积极工作的同志曾被造谣成“共产党特务”,直到某些同志因身陷囹圄而让栽赃之人放心了才停止污蔑。中国民主党可以说是聚集了国内民运一部分最精锐和果敢人员,当战士鼓勇向前冲锋陷阵的时候,却从“自己人”的背后射来了冷箭,甚至是毒箭,射箭者意欲何为?


三、为谁而党,为谁而争

国际歌唱得好,“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幸福,全靠我们自己”。但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党的当权者和共产党组织当作救世主,当作“照到那里那里亮”的“红太阳”,竟然堂而皇之地在一些国家文件中,抹杀广大勤劳、勇敢和聪慧的国民之努力,抹杀“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的烈士与广大党员群众的奋斗,把国家的进步和成就归功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实践,归功于当权者一人的思想、一人的理论或一人的“代表”,归功于“特殊材料组成的党”的英明领导;而对社会所遭受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失误和一次次危害与灾难,却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研究发现,这种贪天功为己有的事情,国外历史上的希特勒如此、墨索里尼如此、斯大林如此、菲律宾的马科斯如此、印尼的苏哈托如此、伊拉克的萨达姆也如此。在这种情况下,“伟人”们想要陷害他所反感的人,或持不同政见的人,在爪牙们的吆喝下,被“伟人”的“魅力”愚昧得几乎不会独立思考的盲从者会群起而冤枉之,甚至多数人暴政之。我们民运和中国民主党难道也可以或准备如此吗?不能,绝对不能!

我们参加民主运动和组织中国民主党,不是为了成就哪位“救世主”的“丰功伟绩”和“万世英名”;不是为了寻找“主公”并为他“打江山,坐天下”;不是为了将来能从“伟(伪)人”的恩赐中分享一点残羹剩渣;也不是以推翻哪个政党、恣意打倒和惩罚哪些个人为目的;而是为了争取包括自己在内每个中国人起码的公民权利和做人尊严;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国家能在一个良好的制度下,走向繁荣富强、热爱世界和平并参与主持世界公理。

正如陈树庆先生所说的:“民众运动需要领袖人物,但民众运动决不是为了领袖人物。”所以,我认为民主运动一方面要利用领袖人物的威望和影响力,并维护他们的这种威望和影响力;另一方面,民主运动自始至终必须努力建设某种机制,防止领袖人物们的个人崇拜和家长制独断专横。要做到这一点,参与民主运动的人乃至将来民主中国的每个公民,必须尊重个人的独立人格,不要成为他人的附属品,就非常重要。

一物属于另一物,或一物为某人所有,是因为物是无意识的。对于有意识的人与人之间,可以反对、也可以赞同或支持,但不能被剥夺或放弃独立自主的权利。如果一个人附属于另一个人,即丧失其自由自尊的人格,就像那旧世界被征服的奴隶、俘虏、女子,处于家畜的地位。这就是人类反抗压迫、孜孜追求的人权啊!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一个政党、一个国家。集体的政党,党员的人品高,党格也就高;集体的国家,国民的素质高,则国格也高。但是我国自古相传的道德政治恰恰相反,儒家的三纲主张,是一切传统道德政治的归依,君为臣纲,则人民成了君主的附属品,何来独立之人格;父为子纲,儿子成了父母的私有财产,窝窝囊囊的原来是从家庭开始培养;夫为妻纲,诚如刘备所言“妻子如衣服!”,也是没有独立人格的。让天下为臣、为子、为妻都没有独立人格,还美其名曰忠、孝、节,这种金科玉律的道德,丧心病狂地让别人都变成奴隶,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又何在呢?自民国革命到如今,中国人民已经与之战斗了快一百年了,为何至今还有人抱残不放呢。对于维护既得特权的封建势力,我们反对,但能理解他们的用心;可是如果民运人士、尤其是我们民主党人如果非经民主程序、非经事理辩析而唯人是从,拉帮结派倾轧不已,甚至对他人进行无中生有的中伤,那么对于口口声声的“民主”和“人权”到底在他们心中理解了多少、占有多大的分量,是要打个问号的。

古人云:“所言是,盗跖之语不能为非;所言非,尧舜之语不能为是。”对于认同“民主、科学”的中国民主党人,更应该认事、认理,而不去盲目地认什么“大腕”和权贵。我们认为从一开始就杜绝个人崇拜,按民主程序来运作,才能保证中国民主党的健康发展。同时,我们还认为,民主事业,不只是一个政党之事,也不只是政府之事,更不仅是几个所谓“领袖人物”的事,是全体人民、组织和政府的事。谁想垄断和包办民主,不允许其他人讲民主并实践民主,只是举民主的旗帜而行专制之实,谁就是民主最危险的敌人。我们必须认清、削弱乃至遏制这种现实或潜在的专制势力。


四、堂堂正正

在政治方面,中国民主党以民主为信念,讨还和捍卫人民与生俱来的各项人身、经济、社会和政治权利,争取民意之支持,以期刷新与改进各种制度与机构,希望把中国建设成一个文明的、主权真正属于人民的法治国家;在经济方面,中国民主党以公共福利为规范,研究、制订和推动实施基于个人创意、公平竞争与企业自由的综合经济计划,以期建立“民享”的福利国家;在外交上,中国民主党主张以国家利益为重,立足于人类希求和平与自由的普遍正义,独立自主地处理与调整政党外交关系;在组织原则上,中国民主党处理党内事务的一切权力,均由下而上来自于每个党员结社权利的自觉授让,各级党组织的权力不得侵犯依党章规定之党员基本权利,亦不得侵犯依国法规定之公民基本权利。我们的纲领是如此之堂堂正正,那么我们的活动为什么不能堂堂正正呢?

堂堂正正,也可以说成“以正为本”,要求我们的任何主张、任何行动,都可以光明磊落地端到台面上来,在阳光下,接受人民的检验,经受历史的考验。这让我们能够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甚至赢得对手阵营里具有民主法治意识和社会良知者的尊重和力所能及之保护,这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是我们克服艰难险阻的必胜之本,还能迫使任何躲在阴暗角落对我们进行政治迫害和造谣中伤的势力,都不得不要付出巨大代价。可以说,堂堂正正、理直气壮,是我们每个民主党员在和平、理性和对社会负责任的行动中最大的、也是最高明的战略啊!

需要补充的是,据陈树庆讲,有位比较贤良的公安奉命阻止今年“六•四”期间杭州的民主党聚会(考虑到陈现在私事较忙,实际上这次聚会陈没有被通知到),把陈给“管住”了,问道:“既然你们民主党堂堂正正、光明磊落,为什么不事先把聚会告诉我们?”陈答曰:“如果现在已经实现民主,我们的聚会可以事先广为通告,欢迎任何人也包括公安人员来旁听,了解情况或维护秩序。但现在,我们的任何事情只要你们事先知道了,就会受到阻挠而一事无成,如果我知道而事先告诉你们简直就是出卖民主党。所以,现在只要事后能够坦坦然然地告诉任何人包括告诉你们公安,并且敢于承担责任,这就叫堂堂正正,就可以称作光明磊落了。”我认为陈对“堂堂正正”的尺寸就把握得比较好!

堂堂正正,不仅基于中国民主党活动的一种策略性考量,还具有深刻的国民性格改造之意义。考察近代中国屡受外敌欺凌和内乱不断,就象“一盘散沙”而“内战内行,外战外行”;考察现实生活,中国大陆的机关和团体,也包括我们海内外的民运,经常可以发现尔虞我诈、相互攻讦的事情;要举办一件事业总是有“自己人”阳奉阴违、却背后捣鬼。这种现象记得柏杨先生在《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中形象地比作:“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三个中国人加在一起是一条虫。”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认为是由于几千年来中国人长期在专制统治者专横残暴和极端虚伪的社会生存环境中“适者生存”所致。尤其是中共在大陆执政五十多年来,历经所谓“引蛇出洞”的反右运动、“指鹿为马”的庐山会议、毛泽东和另外一些凌驾于民权和国法之上的共产党特权分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文革动乱及其延续至今的政治迫害,使得许多中国人进一步变得麻木懦弱、相互猜忌和背信弃义。我们深知,没有健康的公民社会,就无法建立和保障健全的民主制度。如果任由这种状况继续下去,即使有什么契机而发生革命性变革,也会因此而发生巨大的社会动荡和纷争反复,而无法以较少的代价很快实现民主法治。当然,我们也承认,民主法治本身就是培育健康公民社会的最好良方,那么除此以外还有什么其它办法促成国民性格的尽快健全呢,我们认为就是倡导“堂堂正正”。

中国共产党的先贤李大钊先生曾说过:“真理因辩析而愈明”,我认为事实以考证而愈清。我们遇事或与人交往中,即使碰到批评,也一定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我们为什么要害怕别人说话呢?如果觉得对方说得没有道理,那就讲出自己的道理来,如果认为对方缺乏逻辑,那就指出逻辑的错误。如果遇到不同意见不是理性思考,而是希望封住对方的嘴巴,可以吗?我们认为,要克服“貌合神离,相互倾轧”的阴暗心理,培养民主社会的较高国民素质,推动中国民主事业的健康发展,除了促进新闻自由、行政公开、保障人权等社会变革外,无论在实践民主运动中的中国民主党人,还是执政并在目前主导社会进程的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做到“堂堂正正”。我们相信,如果我们能把问题和有关事实及证据能堂堂正正地拿到桌面上来,见见阳光,那么在阳光下那些败坏机体的细菌和病毒,我看是不能生存的。我们相信,做人做事“堂堂正正、坦坦然然”,坚持下去,我们的国家和每个公民一定会培养出健全的国格和健全的人格,我们中国人就能够在地球村的任何地方腰杆子笔直地挺立,从而受到世人的尊重!


五.努力建设一个对人民和国家负责任的中国民主党

(一)就中国民主党的现行方针或称最低目标而言

我们成立中国民主党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完善对绝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遏制腐败和防止主观主义专断引起的重大失误,使国家免受不必要的损失,保证社会持久健康地发展;也是为了在社会发生类似前苏联和东欧及印尼的巨变时,让国家和人民能以最小的代价度过危机,尽快恢复秩序、开创未来。我们充分认识到稳定与改革、稳定与发展的关系,顾全大局,在创党之初就提出了承认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现实地位,即使在经历98、99年的大肆打压与迫害后,2000年5月在美国国会批准是否给予中国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PNTR)的关键时刻,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仍发表了无条件支持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声明,为中国的进一步改革开放和融入世界主流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就中国民主党的活动规范而言

中国民主党建党初始,就确立了“和平、理性、公开、合法(在自相矛盾的法律体系中,为捍卫与践行符合现代法治原则和精神的良法内容而不得不违反恶法性条款,不能称之为违法。)”的行动准则,在浙江由王有才先生、王东海先生负责公开向省民政厅申请登记注册,以期用我们的行动推进政党政治纳入法治轨道。但我们没有被批准,并且几年来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不过我们确信“和平、理性、公开、合法”是民主社会任何政党活动都必须遵循的原则,中国共产党自己不这么做并且也不让我们这么做,并不能动摇我们一如既往地坚持正确的原则。

说到“和平”原则,中国民主党并不否认、也无权否认人民有反抗压迫之革命权利。但鉴于因革命使人民和国家所付出的惨重代价,鉴于和平与民主是时代潮流,鉴于中国执政的共产党和政府内部具有良知的健康势∑恍钢(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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