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叶梁辞职 李柱铭:中央和港府也应负责

(大纪元香港记者报道) 对于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和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双双请辞,立法会议员李柱铭大律师认为香港政府应该在这件事上吸取教训,不应该再仓卒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应该从头到尾再度审议二十三条所有条文,并以“最低限度的立法”和以完全保障香港人的人权和自由这两大原则下立法。同时,他觉得推动二十三条立法是中央和香港政府的责任,要叶太独力承担全部责任很不公平。

李柱铭接受电话访问时表示,政府是否已在叶太和梁锦松辞职一事上吸取教训,若已经吸取了教训,那么有几件事情就不能够再做的,第一,不应该再仓促就二十三条立法,需要给予公众多点时间进行讨论及谘询。同时,应该把以前所有不合理的法律全部取消,改为采用一些符合潮流的法律,以及采用“最低限度的立法”原则,不应该过份立法,很多法律本来不需要立政府却硬要立,如取缔团体的“禁制机制”条文。举凡超越了需要而立的法,就必定会削弱人权的,也因此破坏了《中英联合声明》,《中英联合声明》列明香港人原有的人权自由五十年不变。

*保人权自由推白纸条例

另一方面,李柱铭强调,政府若吸取到教训,便应该推出白纸条例。但他不同意香港大学法律系教授陈弘毅指依照现有的《国安条例》蓝纸草案内容推出白纸条例,因为蓝纸草案部分条文应该删除掉。李柱铭指出,香港、美国和英国的大律师公会均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应该根据他们的建议进行修改,以完全保障香港人的人权和自由作为第二个大原则,推出白纸条例。

他说,无论由谁替换叶太,都应该根据这两个大原则去做事;若新任保安局局长仍是像叶太那种态度--又要尽快立法,又不理睬别人,又不听取意见,又霸道,便于事无补,市民仍会觉得很反感。李柱铭认为,应该从头到尾再度审议二十三条所有条文。

*只有叶太负责太不公平

他强调不想把二十三条立法个人化,叶太是有很多地方令市民觉得不顺眼,但最重要的是条文,他反问条文有多少要由她负责,有多少是由中央和香港政府负责?但现在全部由叶太一人承担全部责任,李柱铭觉得很不公平。

李柱铭认为政府在处理叶刘淑仪请辞一事上做得“很漂亮”,他并称赞叶太说得出做得到,因为叶太月前曾声言:“若未能成功完成这项立法工作,就会引咎辞职!”相比之下,梁锦松本来一早便要为偷步买车涉嫌逃税案辞职,但拖到今天才请辞。

被问及梁锦松的辞职是否与廉署的报告有关时,李柱铭说可能是作为交换条件,以辞职换取不起诉,不过,李强调过早猜测对梁和政府都不公平,所以李不想进一步谈论上事。

对于叶太和梁锦松辞职能否提升市民对高官问责制的信心,李柱铭说可以,但市民对特首董建华有什么看法是目前最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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