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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官强奸妇女 企图5万元“私了”

 2003-07-17 04:4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原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法官肖廷知法犯法,犯下强奸罪,日前被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肖廷在法院工作多年,1999年与受害人范某相识。2000年秋,范某因姐夫的一起民事诉讼案找肖廷帮忙。同年9月16日,肖廷以到其家谈案子为由强奸了范某。

据悉,案发后范某曾找人打电话给肖,要求5万元私了,被肖拒绝。次日,范某报案。庭审时,辩护人对肖廷做无罪辩护,认为,被害人范某与肖有性关系史,范某与他人串通,意图敲诈5万元未遂才报案,属于有预谋制造的“强奸”案。公诉人认为,无论肖廷与范某以前发生过多少次性关系,只要这一次是强迫就属强奸。

法院经过长达两年半时间的审理,一审判处肖廷5年有期徒刑。肖不服提出上诉,被该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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