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大毕业生宋旭惨遭酷刑折磨并被秘判11年

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7月13日报导,河南消息,2003年5月下旬河南郑州市金水区法院非法秘密地宣判了三名法轮功学员。其中29岁的河南省农业大学毕业生宋旭被非法判刑达11年之久。因是非法审判,法院开庭时并未通知家属,也不敢让公众知晓,只在公检法内部人员中秘密进行,据了解,其家属至今没有收到法院宣判结果的通知。

消息来源透露,宋旭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三年内曾五次遭非法抓捕关押,期间受尽难以想象的酷刑折磨。他每次以绝食抗议这种非人迫害。 本中心1月17日曾报导宋旭遭到残酷迫害的详情:

2001年2月3日,流离在外的宋旭在郑州火车站被公安密探跟踪绑架到金水公安分局政保科,遭非法判劳教两年,被关进郑州市白庙劳教所五队。郑州一副市长曾亲自下令:“一定要转化宋旭!”宋旭在关押期间遭受骇人听闻的折磨:狱警指使犯人灌辣椒水、浓盐水,往眼睛里抹辣椒面,用很粗的脏管子进行鼻饲,一次在强行灌食中竟将宋旭的嘴撕烂。一名叫何遂柱的吸毒犯为了获得减期,把宋旭全身用绳子捆紧,然后用被子裹紧,戴上头盔,嘴里塞上破布,整天不让翻身不让动。何遂柱曾对宋旭百般辱骂、打耳光长达4个小时,把口水吐在宋旭脸上,站在宋旭胸上用力踩,用打鼓的木槌塞进宋旭的肛门等等。

2001年8月中旬,狱警再次对宋旭下毒手上刑,将他两手两脚用绳子勒紧,分别绑在铁床头两端,嘴里塞上袜子,然后将铁床推倒,人被吊拉在半空中达9个小时,脚部肿大,绳子深勒进肉内,脚肿得象馒头似的,致使后来绳子无法解开,只好用剪刀挑断。为了加重迫害,一邪恶大队长还用手使劲扭动他的脚脖子,致使宋旭痛苦不堪。

消息说,2002年11月10日,宋旭第五次遭非法抓捕,在郑州市金水公安分局关押七天,遭到残酷折磨。他以绝食绝水抵制迫害,期间被多次粗暴灌食,嘴被戳烂,牙齿被撬松动。 由于宋旭一直绝食抗议,身体非常虚弱,在法庭上身体不能坐立,只能用东西支立在椅子上。他在庭上面对非法审判,不回答邪恶提出的任何问题,不承认强加的任何罪名,并揭露邪恶,讲清真相,并反复高呼“法轮大法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据当时在场的公安人员讲:“他当时什么也没有承认呀!”。宋旭在被非法审判后,被抬出法庭,送到郑州的一座监狱。 据狱警讲象他这样进来时的身体状况,按照监狱法律规定应该是拒收的,可是他们照收不拒,继续迫害。

消息指,宋旭从被抓至今已绝食了8个月,目前他全身肌肉萎缩,瘦得皮包骨头,生命垂危。每天躺在牢房的地上,他的双腿已经不会动了,狱医有时给灌些豆奶粉和盐水。

(Jul 14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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