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南郑县发生高考集体舞弊案

今年高考期间,陕西省南郑中学考点发生一起有组织利用手机发送答案的师生集体舞弊案,涉案师生67人。
  
6月4日至5日,南郑中学高三体育班班主任王琥、教师岳汉斌在进行考前动员时,部分学生请求高考时给予“帮助”,并愿出资酬谢。王、岳二人表示同意。王琥提出:根据考生家庭经济状况,酬谢最多不超过300元,并要求学生在考试期间将手机带进考场,以便他们在得到答案后,立即以短信息传给考生。此后,有52名考生共交给岳汉斌现金12000元,并在岳汉斌处登记了各自的手机号码。

6月7日上午,全国高考语文开考,南郑中学第74考场、第79考场考生相互抄袭、传递答案,监考老师却视而不见。下午数学开考时,王琥看到余斌、顾帆等3位监考教师一起看数学选择题答案,走过去将答案迅速输入自己手机。随后,王琥、岳汉斌分别向考生发送了答案。
  
理科综合科目考试开考后约一小时,后勤组人员孙樊从78考场本校监考教师李轲处取到部分考试答案后揉成纸团,扔给警戒线内的王琥。王琥拣起纸团后,立即前往事先与南郑中学教务处副主任庹山青约定好的地点。约20分钟后,庹山青收到儿子庹康(考生)从考场里发送的选择题部分答案。庹山青将两份答案对比后说:“以庹康的答案为准”。顾帆随即将答案用手机发给了3名考生。王琥也将庹山青提供的选择题答案抄在纸条上,同岳汉斌一起用短信息发送给5个考场39名考生。在场的顾帆、余斌也将答案用手机分别发给各自“帮忙”对象。81考场监考教师陈建军默记下前排考生选择题答案,利用随身携带的手机发给其外甥。
  
在两天的考试中,有多名监考教师在发现考生作弊时,未予制止。有的虽然没收了违纪考生传递的答案纸条,但既不作任何记录,也不向主考汇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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