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一段长时间里,香港市民和民间社会一直要求在国家安全立法时,必须充分考虑到保障市民的公民基本权利不会被以国家安全为理由而践踏。其实在我看来,这一发生在香港的立法,以及香港民间社会的反对行动,不单只是香港人的事,更应该是我们全中国人民的事。
首先,反对基本法二十三条在仓促间立法的讨论清楚地把一些与大陆人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摆在了桌面上。比如说,颠覆罪所指的国家根本制度到底是什么?保障国家安全是否等同于保障某个执政党的执政?谁来定义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谁的标准来定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如何把握保障国家安全与保护公民基本权利之间的平衡?等等……。当这些问题被民间辩论,摆上台面之后,更把内地中共各级政府普遍随意使用国家安全法迫害公民权利的做法显露了出来。可以说,香港市民反对政府按北京的标准仓促地对国家安全进行立法,是从根本上在挑战被中共混淆了五十多年的党国关系。
再者,香港民间社会组织行动起来,反对政府草率、仓促立法,这种行动本身,也向我们广大内地人民做出了一个榜样,传递了一个清楚的信息,即就算是有一定的新闻自由空间,就算是有三分之一的立法会议员是由市民直选产生,就算是有国际社会的关注,就算是有深厚的法制传统,在面对对社会影响重大的事件时,有组织的民间力量仍然是最重要的。如果民间有组织力量的声音不够强大,立法会议员就算想在议会里面说话,也会因为缺乏明显的舆论和民意而有所顾忌。
因此,我认为,为了自身的公民权利不会在将来被以国家安全名义而剥夺,也为了今后仍然能够继续支持内地人民争取民主和改善人权,香港市民所采取的一系列抗争行动,对我们内地人民有着非常有价值的示范意义。
对照香港,让我们看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立法机关,里面有没有三分之一是经过各选区选民真正一人一票直选产生的呢?当然没有。看看党和政府控制的传媒有没有香港传媒现有的自由空间呢?当然没有。再看看我们那些饭碗掌在党手里的法官们有没有香港法官的独立审判权呢?当然也没有。
在香港,上述这些条件都比内地要好,可香港市民仍然不放心,还是要在立法前发出声音,以防今后有人以国家安全为借口剥夺公民权利。在内地,虽然我们已经见到新一界政府的一些行为方式与前面的有所不同,虽然有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们开始投反对票和弃权票,虽然我们的新闻记者们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努力地在城市冲破新闻封锁。但作为公民,仍然要设法组织起来,行使公民权利,行动起来争取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我们不应该把推动社会变革的期望只寄托在人大代表的反对票上,也不能完全依赖新闻记者们的揭露,更不能奢望政府的自我改善。社会变革是一项全民责任,因次必须靠全民参与。
(自由亚洲电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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