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 "中国警察为何无法无天?"

一个武汉大学生,因为没有带证件,在广州街头被当作“盲流”给收容起来,并在收容所被活活打死。这一事件经媒体公开报道,引起了人们极大的愤慨,也引来了对收容制度以至整个中国司法制度的讨论。

  事实上,类似的事情在中国并不少见,只不过其他的事件不为大众所知。对于中国问题重重的司法体系来说,孙志刚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如何改革这个腐败、野蛮、无法无天的司法体系,已经成为中国改革中一个很迫切又很棘手的难题。

警察为什么变土匪

  说中国的警察变成了土匪,或许有点情绪化,也有些以偏概全。但是,看看“孙志刚”们所遇到的那些司法人员,其恶劣凶狠的程度并不是一般的土匪所能比拟的。仅仅因为没有暂住证,甚至因为“三证”(暂住证、就业证、计划生育证)不全,他们就可以在大街上随便抓人,随意关押。稍有不从,便拳打脚踢,将人打个半死(或者全死),这种行径,说他们是土匪实在是太客气了。

  在这种行为的背后,有着一种见不得人但又人人皆知的肮脏利益在驱动着。每一个被收容所抓到的人,不管是进城打工的农民,还是忘带证件的大学生,要从收容所出来,都得交一笔为数不少的罚款(有时叫手续费、收容费等等) 。农民们辛苦打工挣来的钱,就这样落入了这些人的腰包。

  正是在这种利益的驱动下,治安队对抓“三无人员” 异常积极,也正是在这种利益的驱动下,有了对进城农民的各种各样苛刻的规定,而这些农民要办齐各种证件,又有名目繁多的手续和手续费在等着他们。有时候这简直比外国留学生在美国办一张绿卡还难。

  司法系统的很多问题,其实都与这种不正当利益有关。由于执法者能够直接从执法行动中获取利益,他们又有很多灵活处理的权力,执法行动的公正性于是便很难保障,各种贪赃枉法的现象也就层出不穷。更有甚者,这种现象发展下来,已经不是贪赃枉法的问题,而到了“执法人员” 利用他们的权力和手中的武器干非法勾当的地步。当执法者自己变得无法无天的时候,整个社会也就处在危机之中。在一定程度上,当前的中国社会就存在着这样的危机。


缺乏监督是关键

  从大的方面来说,司法系统的腐败是整个权力体系严重腐败的必然结果。如果党政官员腐败了,与党政系统紧密相连的司法系统的腐败也就很难避免。司法体系的腐败使执法者被视同土匪,毫无公信力。

  结果,不管是正常的执法任务还是不正常的腐败勾当,他们都难以执行,都需要使用过度的暴力才能完成。这样,司法系统也就逐渐失去其正常的功能,无法有效维持社会秩序,治安就会不断恶化,各种问题也将随之而来。这种现象如果再得不到遏制,任其发展下去还将引发更多的社会危机。

  从司法体系本身来说,缺乏监督机制是很重要的原因。在赋予执法者很大的执法权力的同时,并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来保证他们不滥用这种权力。缺乏监督的执法者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就会逐渐变得为所欲为,各种腐败现象也就随之出现。

  与广州街头的治安队抓“三无人员”相似,纽约的警察也抓非法移民。他们的执法行为也不是毫无偏差,但绝不至于到如此恶劣的程度。这其中有两个重要差别。第一,纽约的警察不能直接从非法移民身上得到利益;第二,这些警察的行动处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如果他们不依法行事,当事人或者各种民权团体就可以起诉他们。这种起诉在美国时常发生,而且起诉成功的案例也不在少数。

  相比之下,在中国,对于执法者的各种腐败现象和粗暴行为,被执法者并没有多少办法来抗争,执法者也不会因此受到处罚。如果不是这回打死孙志刚的事情“闹大了” ,这些人这会儿肯定又在某个街头上盘问那些可怜的民工!

  这一次孙志刚事件发生后,很多人把矛头指向收容法规,这其实并不是问题的真正根源。关于“三证”和收容遣送的法规确实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但如果执法者严格依法办事,事情绝不至于这样。问题的根源是没有足够的力量来约束他们依法办事,而是任凭他们为所欲为。收容法规只不过是他们的一个借口而已。


法制改革任重道远

  客观地说,要解决中国司法腐败的问题,并不是很容易。要建立有效的司法监督机制,有很多复杂而具体的问题,也有着极为强大的阻力。司法改革应该是整个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分,需要有强大的推动力和坚定的决心,也需要有全面深入的考虑和细致有效的措施,才可能取得效果。

  但是,无论有多大的困难,这种改革已经不能再回避拖延了。

  孙志刚死了,打死孙志刚的打手也要被枪毙了。无论对谁来说,这都是一个悲剧。然而,枪毙凶手并不等于这个悲剧的结束,中国的司法改革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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