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人:比孙志刚之死更严重的事件

孙志刚被广州市公安局非法收容后死亡的事件,引起了全国甚至全世界的关注。就在该案进入刑事审判阶段,亿万民众翘首待观真相的时候,广东有关方面却玩了一个愚弄公众的把戏。6月6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工人日报》等五家媒体记者联合署名发表报道,揭露了这个把戏。

据报道,在开庭审理这起案件的广州市3家法院,绝大多数关注此案的普通公民和新闻记者被拒绝旁听,原因是被允许旁听的数十人的名单都是“省里定的”,全国只有5家新闻媒体的记者被允许旁听,即使是这些记者也被告知不得采访此案,宣判后统一采用有关部门提供的稿件。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一名被拒绝旁听的中央级通讯社记者在白云区法院门前采访犯罪嫌疑人家属时,也被法警当场驱散。本案18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则称,他们被某部门告知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有关本案资料,不得接受记者的采访。

看到这则报道,我的心里升起一股复杂的情绪。是愤怒?是失望?是悲哀?还是遗憾?似乎什么都是,但又什么都不是。此时此刻,我想对广东省有关人士说一声:你们已经害死了一个无辜的中国公民,已经激起了全国民众的愤怒,不要再在此案上继续玩弄把戏,愚弄公众了。

实际上,虽然在全国民众的愤怒中,在中央领导的严厉批示下(如果没有中央领导的批示,也许孙志刚就只有冤死的份),本案涉及的相关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并起诉,但是,公众心中的疑惑仍然很多。

比如,孙志刚是怎么被收容的,怎么被送进救治站的,怎么被打死的,谁指使打人,孙志刚是否被警察打过,案发后,是否有更高的官员试图隐瞒案情?这些问题,公众想知道。特别是那盘记录暴行的现场监控录像带,我想看到,公众也想看到。

从本案现有被告的角度看,他们到底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如民间所言仅仅是替罪羊?这些问题不仅是被告们关注的,也是公众关注的。

公众甚至还有一个问题:围绕孙志刚之死一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是否会涉及到对收容遣送行为和制度的审查?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问题,甚至比孙志刚之死更加重要。

显然,这一连串疑问的谜底,只有通过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司法审理才能被揭开,因为,在法庭审理中,必然会有一系列的质证和当事人、证人的表述,而这就足以揭开掩盖在本案之上的重重迷雾。

遗憾的是,广东省有关部门在这个案件的审理中,却玩起了“假公开,真秘密审判”的伎俩。请问,不准记者采访,是谁给你的权利?只准发通稿,那不是企图让记者成为你隐瞒真相的宣传工具?法庭只能坐几十人,这就更是小孩都不会相信的谎话,谁都知道广州经济发达,随便找个体育场,都能坐上几万人!

坦率地讲,对于孙志刚之死的调查,我本人就一直心存很大的疑问,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既然广州警方在此案嫌疑重重,但案件的侦查却仍然由广州警方参与,在某些方面甚至是主导,这种“自我调查”的做法,已经违背了基本的程序正义。5位全国知名法学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由广东以外的人组成特别调查组的建议,实际上就是对广东调查结论的怀疑。

现在,不仅这种怀疑没有消除,广东又继续玩弄欲盖弥彰的戏法。这样的做法,我想,多数人都是难以相信其公正性的。

作为一个新闻从业人员,我也不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戏法。现在,全国很多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经常以各种借口拒绝公民旁听。比如说,前不久审判的“足球黑哨”龚建平案,北京一家法院就故意选择了只有几个座位的小法庭,然后对外称座位有限,谢绝更多的人旁听。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做法就是愚弄公众。

孙志刚死了,这是一个令人痛心的事实。但现在人们关注和议论这件事,目的是为了不再出现李志刚,王志刚。从这个意义上将,只有彻底的调查和公正的审判,才能做到这一点,但广东的做法,却显然有讳疾忌医的嫌疑,这比孙志刚之死更严重。

就孙志刚案件来看,其实要说的话题太多了,要提的问题也太多了,就报道所提及的法院做法来看,也可以提出更多的质疑。但此时此刻,我不想说太多的话,而只是想大声提议:

为使被告人不被冤枉,为还孙志刚一个正义,还民众一个权利,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广东以外的法院管辖此案,并做到真正的公开开庭审理。

摘自:秦兵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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