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原司法局长“批发”官衔和工程

广西南宁地区司法局原局长闭振联,利用职权“批发”官衔和工程,收受他人贿赂,大搞权钱交易.

2002年9月,担任宁明县县委书记的闭振联被调到南宁地区任司法局局长。2002年12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

 据起诉书指控,1992年至2002年8月,闭振联在提拔干部和审批工程中为他人提供便利,先后收受10多人贿赂款85.24万元、美金3000元,以及价值人民币1.9万元的手表和摩托车一辆。此外,闭振联还违纪收受红包款100余万元。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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