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5日晚,蕲春县漕河镇13岁幼女小芳(化名),在漕河一家娱乐园附近,被无业青年刘晶、黄小勇、何海峰等挟持上一辆出租车强行带走。小芳的父母闻讯带人四处寻找,打听到了几名挟持人的姓名及出租车牌号后,于当晚10时许赶到县公安局紧急报警。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当班的巡警队副队长周魁及3名巡警听取小芳父母的陈述后,竟以“找不到、不现实”为由,拒不出警。小芳父母一再哀求巡警帮忙,并提出愿意出车的油钱,但周魁说:“我们又不是神仙”,要小芳的父母自己去找,“在找到了人质后,别人不放人再报警”。
小芳的父母无奈,只得离开巡警队继续自行寻找,致使小芳当晚被刘晶等人挟持到漕河一家私人旅社轮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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