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三禅:法治“大学生卖淫”

北京的《青年参考》报,刊登长篇报道,指湖北省武汉女大学生百分之八至十卖淫,四分之一陪聊。这篇报道引起武汉大学生愤怒,声言报道是对他们的侮辱、诽谤,要上街游行抗议。《青年参考》是《中国青年报》之下属报纸,而中青报则是团中央的机关报。这件事不管怎样发展,团中央都必然担当不起。

于是,团中央几手齐下,要求各网站删去报道,勒令《青年参考》相关人员停职,并发道歉启事,同时压住武汉大学生的怒火,期望事件尽快平息。

在海外旁观这一事件,恐怕需要提醒团中央不要重蹈张文康、孟学农的覆辙。解决这一事件,不要捂,而要闹大,要诉诸法律。

显然,事件触及两个实质性问题,一是武汉大学生是否存在严重的卖淫情况,多至一成人那么多;二是团中央的报纸是否存在编造新闻的情况。

现时,相关的记者陈某人,已被报社开除,他在网上作出了自我辩解,说相关数字是直接引述卖淫大学生所言。但是这种辩解似乎是苍白的,武汉一成大学生卖淫,数字何其大,记者和报社的审稿人用一用脑,都应慎重对待。

若然,报社是为了商业利益,轻易过关,那么就不是开除一、二个人可以了事,武汉大学生完全应该与其诉诸法律,怎可能让其道歉一下就了事。错了,道歉,道歉完再错,香港个别媒体常玩这一手,至于武汉大学生是否真的卖淫,那更要依法处理。若有,此风怎可长?香港人都觉得丢脸!(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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