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要中国偿还袁世凯债券

(美国之音记者宝申和黎堡29日报道)“父债子还”是千百年来中国人一直奉行的一个信条。然而,如今的中国政府是否有责任偿还前政府的债务?美国一些债券持有人以及国会议员这样认为,而中国政府却做出否定的答复。

*中国应当偿还债务*

40岁的美国公民戴安娜柴迪尔拥有一些中国政府于1913年在海外发行的债券。这些债券是他的父亲维恩维格1932年从他人手里购买的,然后又传给她。柴迪尔女士不肯透露她手中总共有多少张债券,当年她父亲是以什么价格买进的,现在的价值应该是多少。她所愿意向记者表达的,就是下面这些话。她说:“我们所感兴趣的是,中国应当公平合理地偿还他们的债务。”

柴迪尔女士手中所拥有的是1913年中国的袁世凯政府在英国证券市场上出售的总价值为两千五百万英镑的债券的一部分。袁世凯把这笔债券称为[善后大借债券],计划把借来的钱用于清朝结束后国家经济的重建。这笔债券的年利息是百分之五,每年支付两次,四十七年后,也就是1960年到期。但是,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影响,中国政府从1939年开始就停止对这笔债券支付任何款项。

*两千美国人有债券*

据美国债券持有人基金会介绍,在美国,大约有两千人持有中国政府于1913年发行的这笔债券。90年后的今天,他们手中的这笔债券如果连本带利全部偿还的话,总的价值会达到一千亿美元。今年2月27号,来自北卡罗莱纳州的美国国会共和党籍众议员、众议院银行和财政服务委员会成员沃尔特-琼斯发起一项决议案,要求美国政府采取适当行动,敦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就持有这笔过期债券的美国公民的偿还要求提出一个“公正的解决办法”。琼斯众议员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道义方面有责任偿还这笔债务。他说:“我认为他们在道义上负有责任--这些债券拥有人当年是诚心诚意地购买这些债券的。尽管80年已经过去了,但是我希望中国现在的政府,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应该履行他们的责任。”

*中国道义和法律责任*

美国债券持有人基金会发言人路易斯谢尔顿牧师进一步指出,中国政府不仅在道义上,而且从法律上也有责任偿还这笔债务。他说:“中国政府在法律和道义方面都有责任。如果你不偿还你的债务,你就不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世界贸易协议当中清楚地写明了这一点。中国现在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员,她有责任偿还先前的债务。”

代表美国债券持有人基金会的律师莱尼-格林也表示,根据国际法准则和商业法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国际公认的中国政府,仍然对偿付这笔债券负有完全的责任。他说,“从总的原则来讲,一个国家的继任政权应当对其前任政权的债务负责。这一原则通常得到执行。”

格林举例说,1991年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政府就继承了苏联时期所积累下来的债务,1990年东西德合并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也继承了前东德的债务。他尤其谈到了1987年香港回归中国前,中国政府和英国政府达成的一项协议。根据这一协议,中国政府以某种方式偿还了英国债券拥有人所拥有的1913年的同一批债券。格林说,他并不了解协议的金额是多少。但是他希望中国政府也能够采取同样的方式部分偿还美国公民手中拥有的债券。他说:“我们希望中国政府对我们的要求做出反应,和我们坐下来进行谈判,双方达成一个合理的价格。”

*袁世凯“重建黄金融资公债”*

中国驻美大使馆新闻发言人孙伟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913年中国政府发行的“重建黄金融资公债”是袁世凯政府为镇压革命人士、维护其反动统治而发行的债券。孙伟德说:“中国政府的立场是,对旧中国历届政府为维护其反动统治、损害国家主权所借的外债,按照国际恶债不予偿还的原则,一概不予承认,也不承担偿还的义务。”

在谈到中英两国政府于1987年达成的协议时,孙伟德说,1987年[中英两国政府关于解决历史遗留的相互资产要求的协定]是双方在相互放弃1980年前任何资产索赔要求前提下就历史遗留资产问题达成的双边一揽子解决方案,并非中方承认英国公民持有的债券。条约只对签约双方发生效力,美国人根据中英协定主张索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国际法之于中国*

美国债券持有人基金会总裁乔纳-比安卡说,当其他国家欠中国债务的时候,中国就希望按国际法行事,而当中国政府欠外国人债的时候,中国却公然无视国际法的规定,这是不公道的。比安卡说,美国债券持有人基金会计划一方面从政治上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另一方面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在中国政府偿还债务前禁止中国在美国资本市场上融资。

根据美国的法律规定,一项决议案必须得到100名众议员的共同发起才会进入众议院的议事日程。美国债券持有人基金会总裁比安卡说,这一决议案已经得到一些资深众议员的关注,她有110%的信心得到100个众议员的签名。

*对中国而言诚信和尊严最重要*

乔治敦大学法律学教授费能文教授认为,从道义和从国际法准则来看,中国政府的确有责任承担前任政府的债务。但是美国一些债券拥有人希望通过国会向美国行政当局施加压力,促使他们手中的过期债券得到偿还的作法没有多大可能获得成功。费能文教授说:“我认为他们得到美国行政当局的帮助是毫无希望的。我相信国会大部份人也认为这是个老掉牙的案子。”

即使美国国会通过了这个决议案,它仍然是一个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的议案。然而比安卡认为,对中国政府而言,诚信和受人尊敬比任何事情都更重要。她说,对中国而言,这个决议案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但是从我们的角度来看,中国人应当履行诺言。他们希望受到人们的尊敬。我们希望中国政府在我们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之前和我们坐下来进行谈判。记者问比安卡女士,她所说的“更严厉的措施”指的是什么,她回答说:“现在还不能奉告。我们现在还不能摊牌。”

*债券持有人仍抱希望*

美国债券持有人基金会要求中国还债的努力也因为一些人可能怀有的商业动机而受到损害。虽然美国的证券界实际上已认定1913年中国发行的这些债券只有收藏价值,但一些人仍然带着投机的心态在买进这些债券。有媒体报道说,一些债券交易人甚至以欺骗的手段,在倒卖这些债券,谋求暴利。

美国债券持有人基金会总裁比安科否认基金会成员从事了不法交易。她说,这些债券持有人都是一些名符其实的投资人,他们仍然持有这些债券是因为他们认为中国政府有责任偿还这些债务,并且相信有一天他们能迫使中国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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