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起诉可口可乐

效劳美国职业篮球赛(NBA)休斯敦火箭队(Houston Rockets)的中国中锋姚明,前天就可口可乐公司涉嫌侵犯他的肖像权事件,正式向上海法院递交诉讼书。

   姚明是通过代表律师王晓鹏提出诉讼。他在起诉书中要求法院判令可口可乐公司停止将其肖像及姓名用于产品包装;在全国性新闻媒体上公开承认侵权行为,并作出道歉;同时判令可口可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新币2角8分)。

  姚明表示,他一贯以实际行动支持中国篮球事业的发展,同时也非常希望全社会支持中国篮球事业。所以,他赞赏包括可口可乐公司在内所有企业对中国男篮的赞助,但是这并不等同于容忍可口可乐公司侵犯自己的基本民事权利。

   姚明同时表示,目前,自己正在专心致志地参加国家男子篮球队集训以备战亚洲锦标赛,不希望因诉讼影响训练。

  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是在不久前推出一批新产品,包装瓶上印有3名中国男篮现役球员的形象。他们分别是姚明、巴特尔和郭士强,姚明居中。

  上个星期,姚明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中国的可口可乐公司在未经他的同意下将他的姓名和肖像用于产品,令他非常的不满,要求该公司立即将相关产品及宣传物品收回。

  他说:“与我签约的是百事可乐,而非可口可乐,我与百事合作是因为我相信他们是一个优秀的、值得尊敬的公司。我从未同意将我的姓名和肖像用于可口可乐产品的商业推广,我要求该公司立刻将印有我姓名和肖像的相关产品及其宣传物品收回,同时保留提出民事诉讼的权利。”

可口可乐:

有权使用三肖像


 姚明指出,如果可口可乐公司在本月22日仍未采取有力措施纠正其行为,他将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过,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过后也发出声明表示,根据他们和中国篮球协会的赞助合约,他们有权使用3名或以上的中国男篮球员的整体肖像于产品包装或广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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