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道歉、感谢与颂歌
陈奎德先生在《萨斯与国运》一文中谈到北京时说:“昔日的歧视者,如今变为被歧视者。北京人成了人们避之不及的‘瘟神’。先有外国媒体标题赫然在目:‘世界隔离中国’。后有国人以实际行动昭示天下:‘中国隔离北京’。”正是在这样的被隔离处境中,5月11日下午,北京市在中华世纪坛举行“感谢全国支持、奋力战胜非典”的大会,北京市的主要党政官员全部出席。按理,在如此气氛中召开如此主题的大会上,北京市委和市政府首先应该对其他省市做的,不是感谢而是道歉。因为,政治中心和精英荟萃之地的北京与开放橱窗和富足之省的广东一样,作为目前中国疫情最严重的地区,对病毒向全国的急遽扩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最初的SARS疫情从广东经由山西进入北京之时,如果北京市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北京的疫情决不会严重到今天的程度,也不会大规模地向外扩散。然而,在控制疫情的最佳时期,北京市政府也像广东省政府一样,采取了封锁信息的消极态度,不仅是不作为,而且是反作为(隐瞒),致使民众对病毒没有任何警惕和防治措施,大规模的人员流动照样进行,更有甚者,有些发现疫情的单位,采取的措施不是及时隔离,而是放人们四散而逃(如北京的财经大学和北方交大)。于是,疫情向外地的扩散便不可避免。
而且,从北京与各地的关系上看,在以往的岁月里,北京这座皇城的特权、优惠和傲慢,早已对外地构成诸多的有形歧视和无形冷眼,早就积累了太多的怨恨,比如北京的高考录取分数线之低,显然是对所有外地考生的歧视,曾受到过诸多抨击,山东青岛的考生还为此状告教育部。再比如,外地人想要成为北京市的合法居民,户籍迁移的门槛要比全国其他大城市高得多。而此次外省SARS疫情的蔓延,很多来自带病毒的北京人的传播。所以,外地人视北京来客为病毒,有的地方甚至奖励举报北京来客,就连京郊农村的村民,也用种种办法阻塞道路,阻止北京城里的人。由于SARS,中国大市场的吸引力失效了,100多个国家对中国人施加不同程度的准入限制;北京的特权和傲慢也失效了,全国各地都在隔离北京。“新仇旧恨”的同时发酵,使许多外地人把此次危机理解为对北京傲慢的报应,非但不愿支持北京,反而幸灾乐祸。虽说如此心理和作为,太不近人情,表现了某些国人一贯的冷漠,但发生在北京身上,一点也不令人吃惊。冷漠,与其说是外地人对北京人的报复,不如说是傲慢的自我报复。而冷漠本身,又是国人的自戕。
凡此种种,北京市委和市政府太应该借此时机公开向其他省市道歉了。
为曾经有过的失误而向受害者道歉,无论是做人还是为政,皆是起码的道德要求。道歉的谦卑,更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为政者应有的诚实和责任。从效果上看,此刻的道歉,甚至比表示感谢更能赢得其他省市的信任和支持。因为,现在各地对北京的支持,主要来自集权体制下的行政动员,而非来自自发的“万众一心”。同时,这也为北京人提供了自省的机会,检讨在天子脚下获得的种种特权和优惠,反省皇城的霸道作风熏陶出的居高临下和傲慢轻浮,更应该检讨优惠中心城市的发展策略所造成的地区差异、社会不公和道德不义--在给北京等大城市带来繁华和富足的同时,也给边缘地区带来萧条和贫困。
我以为,借抗SARS大会的场合来公开表示歉意,是调整北京与各地关系的绝佳时机。然而,恩人救灾政治的传统早就决定了会议的基调,决不会有“道歉”一词出现,甚至不会凸出北京市对各地方的感谢,而必然是变协助救灾为歌功颂德的大会:会议上的各类角色的发言,除了市委书记刘淇和代市长王岐山的讲话,有几句抽象而空洞的感谢话之外,其他的官员、企业家代表、香港代表、各省市代表、大学生代表、医务人员代表、民工代表……的发言,完全可以写成一篇“人民日报社论”:党和政府的决策的绝对英明正确、三个代表指导的重要意义、各界对党和政府的绝对信心、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胡锦涛和温家宝亲临第一线的感动和激励,为党为国分忧的决心,一定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作为对党和政府的报答,也作为历经坎坷的中华民族是不可战胜的有力证明,更作为伟大的民族复兴的又一象征。外地代表的发言自然是相应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号召,全力支持北京抗SARS运动,直到取得彻底的胜利。正如5月15日的《人民日报》第一版署名任仲平的评论文章所言:“一座抗击非典的伟大长城,巍然矗立起来”。
在中国漫长的独裁历史上,权力来源的私家授受(家天下的家族授受和党天下的一党授受)所形成的政治文化,滋养出统治者的权力狂妄,相应地,政治制度本身也没有产生能够逼迫统治者必须道歉的硬约束。所以,对于百姓来说,统治者的谦卑情怀和有错道歉的从政品质,从来都是过于奢侈的公共产品。传统帝王的“罪己诏”,不过是天子“替天行道”和“为民作主”的另一种宣示。而1949年之后,随着“党天下”代替了“家天下”,永远的“伟大光荣正确”的新传统的确立,连“罪己诏”的老传统都给废了。不论为政者的失误导致多么严重的公共灾难,追究官员失职渎职之责和行政首脑的敷衍式道歉,也仅仅是极为罕见的偶尔为之,且大都是权宜之计--绝非基于官员对公众利益(公益)的损害,而是基于失职渎职造成了对一党利益的严重伤害。毛泽东为发动大跃进而饿死几千万人所作道歉,也仅仅是在党内的七千人大会上,而他最应该面对的绝大多数民众,则不再他的道歉之列--甚至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直到今天也不知道他们的“大救星”是如何将其驱赶进地狱的。
换言之,在中共体制下,只有当为政者的失职渎职对政权的稳定和权威造成直接伤害时,最高决策层才会抛出个把替罪羊,行政首脑才会大演“亲民秀”。同时,追究责任还常常堕落为政权内部的争权夺利的方便工具,所谓“借刀杀人”的阴谋,所谓“挥泪斩马谡”的收买人心,古已有之,于今不绝。
享受不到诸项政治权利的国人,也就享受不到为政者的道歉;不受制度性约束的统治者,也不会养成尊重民意和向民众道歉的权力谦卑。纵容权力狂妄的独裁制度,只能养育出对权力满怀卑微的国民。这样狂妄的权力对于这样卑微的国民,唯一的表情是蔑视,偶尔会加点救世主的俯身;而这样卑微的国民对于这样狂妄的权力,唯一的表达是“圣上英明”的颂歌和“谢主龙恩”的感谢,偶尔会在私下里嘟囔着诅咒几句。
2003年5月17日于北京家中
《议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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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