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就是人民主权。体现人民主权以选举权为先。孙中山早在一九二四年《三民主义》的讲话中就说,"自美国革命之后,人民所得的第一个民权是选举权。"又说:"关于民权一方面的方法,第一个是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第五十七条)的同时,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三条)
在谁有选举权的问题上,中国的规定是比较民主和先进的。《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但是,在实际运作上,由于"一党专政"的制度,"一切听从党安排。"结果是人民的民主选举权实际上被剥夺,出现了一系列与民主背道而驰的"有中国特色"的选举制度。
从人大代表的选举上看,人所共知,代笔都是各级党委层层筛选、推举,其首要条件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代表往往是各级领导人或受党恩宠的知名之士,真正通过民主竞选选出的无异凤毛麟角。代表往往自己不知出自何选区,选区的人民也不知道谁是他们的代表。要求这些人真正代表人民,有独立的人格,自由的思想,简直是缘目求鱼。因此,一切选举由党安排,或者说得不好听些,由党操纵是太容易的事了。
从候选人的提名来看,国家领导人,包括全国人大、政协、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领导人都是由中共推荐的。人民代表并不能提出自己的候选人。
在投票选举中,中共实行的是等额选举,排斥差额选举,甚至明确规定某人是"唯一的候选人"。因为中共推荐的候选人肯定会当选,代表只能通过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来表示对某一候选人的不同意。即使这一点点表现的自由,也因为中共不公布选举得票率也不能公之于众。民众只能想方设法找到有关数据,得知民心所向。
最近,北京召开的"两会"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的选举制度的荒谬,致使中共进一步降低合法性和威望。
六名国家领导人和四名副总理、五名国务委员的候选人都是中共提出的唯一候选人,其当选无疑。但是从他们各自的不赞成票数(包括反对票和弃权票)来看,某些人是不得人心的,但仍居高位。
例如,贾庆林当选政协主席,但得到一百五十五张不赞成票,其得票总数为倒数第二,仅高于已成为植物人的巴金。在海内外都被人们所奚落。
江泽民当选国家军委主席,以他的核心地位,竞得到二百二十张不赞成票,在六名国家领导人中得票倒数第二,说明江泽民之坚持继续掌权实际上遭到强烈抵制。
在副总理的选举中黄菊得票最低,仅占总票数91.8%,得到不赞成票二百五十六张。而吴仪却得到总票数的98.8%,曾培炎与回良玉得票数亦均高于黄菊。但黄菊却被任命为第一副总理。在国务委员的选举中,陈至立以2577票敬培末座,她得到的不赞成票达258张,是两会选举中得不赞成票最多者。黄菊、陈至立连同贾庆林都被大陆视为江泽民的主要亲信,他们的得票率之低,显示江派之不得人心,亦显示江泽民之利用权力于背后操作。
由于没有民主选举,两会选举的结果违背民意,必将使中共的威望继续下降,在民间对江泽民的不满逐步表面化,将会引起政局动荡。
中共的选举制度的反民主性,愈来愈被民众所认识和反对,目前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至少应做到:
一、人大代表由真正的民主直选产生,党政官员不宜担任人大代表,以显示具有立法、监督之权的人大的独立性。
二、党派推荐候选人无可厚非,但不应实行等额选举。所谓"唯一候选人"是对民主的讽刺,应采取差额选举。
三、候选人得票多少应透明公开,任命应考虑到得票数。
四、官员任期制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党、政、人大、政协轮流转的现象应予终止。
(自由亚洲电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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