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每年洗钱金额高达两千亿元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中央社台北一日电 中国大陆经济持续发展,但“地下经济”猖獗,从事走私、贩毒、诈骗、偷漏税等获得钜额财富,对大陆社会造成许多严重的负面影响,根据大陆媒体初估,每年中国大陆地下经济洗钱金额高达两千亿元人民币,影响大陆社会及经济发展甚钜。
 
新华社主办的“经济参考报”今天报导大陆地下经济收入流向,计分四大类,包括转移到境外、送子女出国窝藏赃款、转化为地上畸形消费及合法投资、以及隐藏性的金融投资。

报导说,上述四种方法流向使得地下财富得以合法化,其中把钱汇往国外,逃避法律制裁者众,主要发生在广东潮汕、福建及浙江等沿海一带。据大陆学者估计,近年来仅每年透过地下钱庄洗钱金额就高达两千亿元,大概占GDP的百分之二左右。

其中厦门远华案,非法收入大量透过地下钱庄流往境外。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八年,远华集团走私收入中的一百二十一亿元,就是由一家地下钱庄,经由境外合伙人支付外汇。

另外,送子女出国窝藏赃款,分散转移、直接携带、化整为零,也是方法之一。根据资料显示,不法分子利用网路转移资产已是一种新动向,日益猖獗。

报导还说,转化为地上畸形消费和合法投资,让亲属开设商店,假称自己的收入主要来自该处,或伪称自己从国外某亲戚处获得大量遗产和馈赠,也是洗钱手法之一。

另外就是把“地下经济”的钱,用于隐蔽状态的金融投资。一些非法分子利用非法收入开办地下钱庄,让钱滚钱,而股市、银行存款及购买保险也是常用的方法。

报导还说,这些地下经济挑战大陆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影响层面包括资金外流及经济金融安全,光是近三年外逃金额即高达五百三十亿美元;部分暴富阶层的消费趋向更可能引发局部经济领域泡沫;也可能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另外非公平竞争蚕食国民经济正常发展资源,而关系网更成为资源配置手段污染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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