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测偷运婴儿后面令人毛骨悚然的罪恶

我不得不将今天要分析的新闻对象全文录在这里,因为新闻背后可能又是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超级恶事,它的邪恶可能远远超出新闻内容本身,突破人们的想象底线:

“中新网3月22日电 日前,一辆由广西玉林开往安徽亳州的卧铺大客车在途经广西宾阳收费站被民警截获时,竟在车内查出用旅行袋打包偷运的28名婴儿。20日,记者赶到宾阳了解到,这些被及时解救的婴儿全是女婴,年龄最大的也不过3个月。除一个婴儿当天死亡外,其余27个婴儿目前情况稳定。截至20日,还没有家属来认领的消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记者从院方了解到,这27个存活下来的婴儿都用尼龙旅行袋装着,被搁置在客车车厢内,经过长途颠簸,再加上当晚天气转冷,随时都可能发生意外。幸好,经过医院紧急救护之后,情况已经比较稳定。

  据估计,犯罪嫌疑人为使这些像货物一样堆放在客车上的婴儿不哭泣,可能给她们服用了药物。

  记者从广西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四大队了解到,17日下午,他们接到群众举报时,只知道有贩卖婴儿的车辆从当地经过,并不知道情况有多严重。当晚8时40分左右,这辆卧铺大客车经过宾阳收费站时,被布防民警截停。民警从行李架上、靠边的铺位上和后排座位上的旅行袋或行李内不断发现婴儿。

  ‘发现三四个婴儿的时候,我们就感到吃惊了。’一名民警告诉记者,没有想到情况会这么严重。这些孩子都不是单独藏匿的,有的是两个挤在一个袋子里,有的是3个挤在一个袋子里。当天天气较冷,婴儿个个脸色发紫。从目前情况来看,还无法确定这些婴儿到底要被运往何处,这么多婴儿是怎么收集的也是一个谜。目前,警方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张雨) ”

(《广西至安徽卧铺大客车中28个婴儿竟被"打包"偷运》http://www.chinanews.com.
cn/n/2003-03-22/26/285758.html)

我本想再等到新的追踪报道出现,再来写这篇文章,可是等了将近一个星期还没有新的报道,我担心这件事情再过几天会被人们彻底遗忘,只好先写一点自己的疑惑如下:

一、为何都是女婴?

警察发现的是28个女婴,最大的不超过3个月!以常理而论,中国农村的不少人因为计划生育政策被做绝育手术,之后还想养个男孩,就从与魔鬼订约的人口贩子那里花钱购买男婴,从来不曾听说有谁买女婴抚养的。那么偷运者“打包偷运”──这是当代中国在邪恶事件中最具表达力的事实描述──28个女婴到底意欲何为?婴儿太小,稍有不慎就会死去,如果是让人买去抚养的,如果不是一次性脱手,一个一个卖,等到卖出去的时候恐怕已经差不多全都已经悲惨地死去,那么为什么不让她们再养大点?只有一个解释,“购买”这些可爱可怜的婴儿显然不是“用于”抚养,也不太可能是一个一个地卖,因为这样卖对于人口贩子来讲被抓获的可能性太大,风险太高!

二、为何没有人认领?

发现这件事情的是在3月17日晚上8:40,可是直到20日还没有人来认领,客车出发地点是玉林,而警察截获客车在宾阳高速公路收费站,两地相距并不太远。如果女婴是被人口贩子盗窃的,那么怎么会28个女婴失窃被劫持而无人报警?只要有一个女婴的父母报警,警察就一定会在得到消息之后让其认领,而且都已经过去两天时间了,心急如焚的父母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找不到自己孩子呢?而且导致警察拦截客车的是群众举报──这意味着这些女婴的父母没有报警,否则警察一定会提及有人报警婴儿被绑架,难道是记者没有调查清楚?记者会这么笨──连是否有婴儿父母报警都不调查只说无人认领?(我怀疑新闻原稿可能写到无人报警的事情,但被刻意删掉了──只是猜测)看来,女婴不像失窃被绑,而更像被特意“收购”的!也就是说,这些女婴实际上是被她们的父母蓄意抛弃的!

三、为何将婴儿袋装?

偷运者将女婴“袋装打包”!“用尼龙旅行袋装着,被搁置在客车车厢内”,放在“行李架上、靠边的铺位上和后排座位上的旅行袋或行李内”,“据估计,犯罪嫌疑人为使这些像货物一样堆放在客车上的婴儿不哭泣,可能给她们服用了药物。”,“这些孩子都不是单独藏匿的,有的是两个挤在一个袋子里,有的是3个挤在一个袋子里。当天天气较冷,婴儿个个脸色发紫。”这些信息说明什么?──偷运者几乎完全不在乎女婴的死活,任其自生自灭──只要不哭,有一个已经不幸死亡!既然不顾女婴死活,那么偷运者获得这些女婴的时候,不论是买是偷都希望出手的时候能够挣钱,而死婴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有可能给人贩子带来“利润”(这个经济学名词在这里让人感觉如此肮脏!)

四、是否存在一个大规模的秘密购销女婴同盟?

28个小女婴,最大不超过3个月,无人认领,用尼龙袋装,将女婴当作货物,不顾死活地运送,有群众举报,无夫妇报警,如此抓获的只是一起,会不会有许多次成功地偷运──无论这些女婴死活!而无论这些女婴死活,对于人贩子而言都是可从中获利的,这到底意味着什么?有没有可能在当地存在一个大规模的秘密购销女婴同盟?有定期的“购货”时间,为了节省成本,人贩子要求女婴的父母在大致相同的时间怀孕,于是就能够在大致相同的时间分娩,人贩子可以一次性收走所有女婴,而且似乎越小越好?不论死活都能够让人贩子获利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如果他们成功地偷运走这些女婴,那么这些女婴的最终结局必定是死亡,否则难以解释为什么他们对女婴的死活无所谓!

文章写到这里,我们可以对这件事情的大致可能性得出基本结论:如果客车没被截获,这些女婴最后都会被杀害,作为某种特殊用途的“原料”!

这一可怕的结论指向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目标:婴儿汤!这是这几年虽然媒体不敢报道,但早已广泛流传的一个最邪恶的丑闻,有些网络媒体上甚至还刊登过杀婴过程的照片!我想我不能再写下去了,因为我不能再想下去了,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君》里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如今,鲁迅的在天之灵必然要哀叹,因为这句话里的“最坏的恶意”在婴儿汤面前显然没有丝毫的表达力。

--原载《新世纪》(2003/3/28)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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