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国:为一党专政徇私枉法陪葬 ——评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法院对人大作的工作报告

两院工作报告是每次人大会议的例行议程,虽然它不象国家领导人的人事变动或者机构改革那么引人注目,但它却是现今中国社会政治体制更加直接和集中的反映。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任内的最后一份工作报告称:五年来,检察机关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2亿元,其中犯罪数额百万元以上的有6000多宗,涉嫌犯罪的官员45,000多人,包括县处级以上干部11,000多人,省部级干部约22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的工作报告称,近年来,官员利用职权犯罪的案件大大增加,共判处犯罪分子8330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2662人,比前五年上升65%。等等。

如果仅从报告的文字和罗列的数字来看,中国的司法系统上上下下的官员都作出了非凡的工作成就,然而就算它罗列的数字不含有水分,那也无法回避这样一个本质性的矛盾,那就是中国的司法建设不是更独立更完善了,整个社会的司法系统不是更加公正了,而是与整个执政党一起变得更腐败更没有公正可言了。也就是说,报告所列的那些这些数据恰恰是和它的立论在打架。

人们在检验两院报告的时候,不但要看她们怎么说的,更要看他们怎么做的,以及做的结果到底是怎么样的。检察院、法院的工作当然是惩罚犯罪,维护社会正义,如果我们用这个标准来衡量,就完全可以明断两院报告的虚实:在过去这届政府任内,中国社会的犯罪(包括执政党高级干部犯罪和司法系统干警本身的犯罪)是增加了呢还是减少了?犯罪性质、规模和手段,是得到了控制,还是在进一步加速恶化?社会正义是得到了维护从而使人们对国家机器更有信心了呢,还是相反 -- 老百姓铤而走险的更多了呢?……对这些简单的问题,人民心里是已经有了答案的,只是这个答案与两院报告是南辕北辙的。

不过,客观地讲所有的责任并不完全在两院,主要的根子在中国现有的政治体制,两院并无真正的司法独立(因此它也不具备真正承担责任的资格),它必须要向中国共产党政法委员会负责,它的责任并不是维护司法公正,而是充当中共一党专制的御用工具。所以,人大会议如果真的要行使监督权力、完善中国的法制建设,那就要先做一个重要的抉择,要么由中央政法委直接出面来做如今的两院工作报告,要么就进入法治轨道--完全取消中央政法委,以确保司法独立。

而在现行国家架构内,中共本身具有的腐败和所有的弊端,也同时存在于现今中国司法系统身上,报喜不报忧,明明是灾难、是失误、是缺陷,也一定要把它描绘成了不起的伟大成就(这也是上文指出的两院报告数据与立论自相矛盾的原因);脱离实际、强奸民意已经变成了它的行为方式。比如两院报告标榜对成克杰、胡长清、李纪周等高级干部的依法查办,却对尚未结案的中国有史以来创纪录的远华走私案只字不提,当然就更不会去监督与这个案件有牵连、并且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的贾庆林出掌全国政协主席了。

这里需要补充一点,我们一直把远华案视为朱镕基执政的主要败笔,其实真正的责任者应该是包括两院在内的整个中国司法系统,是他们的主管领导--中央政法委员会,以及这一系统的总后台江泽民与曾庆红。事实上,当包括两院在内的中国司法系统不能争取到真正的司法独立,对现行执政党、当权者进行有效监督制约的时候,两院在人大的所谓工作报告,就只剩下一个下场:在为一党专制涂脂抹粉的同时,也将为寡头独裁者徇私枉法陪葬。

来源:新世纪(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