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萨”法律问题之通俗版---和众愤青对话
“美国国内搞民主自由,实行无罪推论,国际上却搞有罪推论,双重标准”和“美国指控,美国举证,没有确凿证据,萨达姆无罪,美国违反国际法”,是时下各位反战人士为萨达姆先生争取国际法权和国际民主的最常说的两条理由,那么我们就套用国内法来看看“无罪推论”原则是否适用于萨达姆,看看到底是美国违法,还是萨达姆有罪该罚?话说如今地球村社会发展,科技发达,家家户户都备有各种刀具,还有老鼠蟑螂药酵母菌以及自卫或娱乐用的猎枪之类的,当然象美国,英国那样的富裕大户家里最多。这些依照法律都是合法。但是,23年前,萨达姆家族提刀携枪杀入邻居家伊朗家,一干就是8年;13年前又杀入更弱小的邻居科威特家,烧杀掠抢,还用老鼠蟑螂药毒死邻家和自家孩子,结果被英美等大户人家(动机多重)打得满地找牙,地球村里爱好和平并富有同情心之人士急忙喊停,人家都没还手之力了,你们还不饶过人家?于是萨达姆回到家里照样做穷凶极恶的一家之长,嘿嘿,这地球村的法律够有意思的呵,杀了人,打了劫,回家就行了?
到这时,法院(联合国这样的组织算不算法院?权当做个比喻吧)认为萨达姆罪行累累,而且还蠢蠢欲动企图再次犯案,但却只是仅仅是为了防止他再次作恶,法院判决:萨达姆家必须立即,完全,主动公布并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销毁全部的长度在10厘米以上的各种刀具,猎枪鞭炮以及老鼠螂药酵母菌还有风筝。哈哈,这时,愤青们为萨达姆报打不平了:老萨家不就是一点刀具老鼠螂药酵母菌嘛,英美大户人家大刀长剑猎枪老鼠螂药酵母菌一应俱全,凭什么要剥夺老萨家东东?可是愤青们忘记了自己家的也比老萨家多得多,按他们的逻辑法院应该把自己家的东东全收缴了?
法院的第687号判决书更声明:只有萨达姆完全履行了法院的全部判决书才能停止对他的法办 (包括揍他,这有点不太“绿色”啊,不过目前阶段我国还是支持死刑的人比较多),这地球村的法律也够宽容的呵。但萨达姆总是先否认拥有,后在事实证据和英美大户人家的压力面前不得不承认并被迫销毁了不少,但也东藏西匿了一些,愤青们也普遍承认还老萨家的确还藏有5-10%,但到第七年时萨达姆干脆把法院派去的公证核实人员赶了出来;法院686号和12 84号判决书让他立即归还抢来的邻家女儿和财物,但他到第十二年时才还肯一点点。整整12 年,整个地球村里的人对老萨蔑视和对抗法院的行为却毫无办法,法院的十几份判决书如同废纸一堆,嘿嘿,愤青们请说说看那家国法能容得了萨恶霸如此猖狂?
到第12年时,在英美大户的强烈要求下,法院下了第1441号判决书,指明萨达姆一直而且仍然在重大违反法院的判决书,对地球村的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勒令他在30天内准确,充分,完全和主动地申报其一切刀具猎枪老鼠蟑螂药酵母菌以及风筝,如有遗漏不全的即构成对法院判决书的重大违反,就丧失了不被法办的最后一次机会,看来老萨享有一定的豁免权呵。愤青们一听心里又不舒服了,凭什么要法办人家老萨啊,讲民主重法律的你们英美大户,没证据怎么能逮人家啊,哈哈,恰恰健忘了自己说的老萨家还藏有5-10%没有销毁。
老萨在被20万英美大户家丁的包围下,终于再一次让法院的公证监督人员进了家门,看来老萨比法院牛B,英美家丁则比老萨厉害一点点呵。本来萨达姆是承诺主动搬出所有违禁的东东来让公证监督人员过目并销毁的,可事实上这些法院派来的公证监督人员再一次被迫充当起了搜查队。结果发现有300个鞭炮部件(导弹发动机)没申报,这已经构成了重大违反,萨达姆却说你们没证据啊,愤青们立即也说,是啊,你们没证据啊,不都拿出来了嘛,他没有隐藏的了,不信你们再去查出来,你们没证据怎么能法办人家啊。对啊,想想也是,不都让法院的人查到或销毁了吗?为何还为难人家老萨,这不是故意欺负人嘛,继续查。
过了几天,又发现有20几个法院禁止的空蟑螂药罐(化学空弹头)没申报,这已经构成了对法院1441号判决书的重大违反,萨达姆却说你们没证据啊,愤青们立即也说,是啊,你们没证据啊,不是都让法院的人销毁了嘛,他没有隐藏的了,不信你们再去查出来,你们没证据怎么能法办人家啊,
又过了几天,又发现10几个违禁的小鞭炮(155口径炮弹)没有申报,这也已经构成了对法院1 441号判决书的重大违反,萨达姆却说你们没证据啊,韩德强和愤青们立即也说,是啊,你们没证据啊,不是都让法院的人销毁了嘛,他没有隐藏的了,不信你们再去查出来,你们没证据怎么能法办人家啊,
又过了几天,又发现了正在生产的大鞭炮(萨穆得-2型导弹)没有申报,这早己构成了对法院 1441号判决书的重大违反,萨恶霸早该面临严重后果了,但老萨却说他没有违反我们家里研究了再说,嘿嘿,法院说他违反了不算数,只有老萨说了才算?还是英美的大户厉害,一阵狠话过去,老萨的研究结果是你说违反就违反,要不要销毁呢,等我们家里研究研究再说。还是英美的大户厉害,又一阵狠话过去,老萨说好好好,你们说销毁就销毁,然后一,二,三。。。。愤青们又叫嚷了:你们没证据啊,不是销毁了几十个了吗?他真的没有隐藏的了,不信你们再去查出来,你们没证据怎么能法办人家啊。对啊,想想也是,不都让法院的人销毁了吗?为何还为难人家老萨,这不是故意欺负人嘛,继续查。
又过了几天,又发现老萨家拥有被法院禁止的风筝没有申报,这已经构成了重大违反,老萨到了该面临严重后果的时候吧,但老萨说那风筝是给儿童玩的,害不了人。愤青们还有东郭先生们又叫嚷了,是啊,那种儿童玩耍的东东不算了,要算的话,马上销毁掉不就不可能再害人了嘛,你们没证据啊,他没有隐藏的了,不信你们再去查出来,你们没证据怎么能法办人家啊。对啊,想想也是,不都让法院的人销毁了吗?为何还为难人家老萨,这不是故意欺负人嘛,继续查。
搞错没有?法院自己有证据表明老萨家还藏有违禁的东东(5-10%),愤青们也承认的。法院只要求全地球村的人提供线索和信息,并没有要求英美大户人家举证,举报者是否有奖姑且不论,但总不至于尽法院下达的义务有罪吧。
萨达姆是个前罪未清的现行惯犯,不是无辜良民,怎么能适用“无罪推论”的原则呢?12年来老萨他从未认罪服法,官司尚未了结,何来刑满释放一说?法院的判决书是判令一个尚未结案的抢劫惯犯交出剩余赃物,是判令制毒贩毒的罪犯完全地交代剩余罪行,而不是对一个无辜平民搞“有罪推论”。法院的要求是老萨要准确,充份,彻底,完全,主动地履行判决书,否则就是严重违反,就得面临法办的严重后果,老帐新帐一起算,来个数罪并罚,而非继续查,继续查,查出是你的,没查出的就是我的,怎么也不会受惩罚,嘿嘿,这回,英美警察要向人民警察学习了。
英美大户几十万家丁蹲在老萨家的篱笆边已经好几个月了,一月开销几十亿。老萨放出狠话:天气一热,让蚊子苍蝇叮死他们,让太阳把他们烤干在我家的野地里,英美家丁一走,我老萨又是中东“雄师”了,哈哈。愤青们则更兴奋地高声叫嚷道:继续查,继续查,查出一点少一点嘛,查得这么有效果,怎么能停呢?他们开口必称的判决书和法院的权威尊严统统到爪哇国去了,科威特家的屈辱和萨达姆的罪恶也统统购销了,这世上有哪家的国法是这样的?
写完后才发现愤青们逻辑的高明之处:隐藏之物是无法直接用实物证据来证实的,查出来后到了台面之上了就不是隐藏之物了,所以结论就是老萨没有隐藏的了,老萨无罪,法办老萨就是违法,哈哈,高,实在是高啊!
流星雨
xingyu_liu72@yahoo.com
2003年3月15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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