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被压绯闻放行*
据该报的一位王姓编辑告诉记者说,这份报纸报导国内外娱乐方面的消息。“主要报导内容国内、国际娱乐方面的消息。读者定位也就是,主要是在国内发行,国内比较关心这方面的消息。我们的定位就是娱乐报纸。”
但是从记者所购买的明星周刊的内容看来实在可以同香港地区以及海外的小报相比美。比方说,在三月十四号出版的周刊整个第十六版刊登了大大小小十四张马克罗伯兹裸奔的图像。而大部份的内容都是港台影歌星的消息。还有转载美国小报美国前总统女儿切尔西抛弃男友的消息。另外在一个栏目里,该报以业余狗仔队署名隆重征集明星在任何地点任何姿态出现的照片。一经刊载稿酬从优。
北京思源社会学研究中心董事长曹思源就同一集团下的两份报纸两种境遇发表了他的看法。曹思源说:“有人登歌星,影星他的私生活,他跟什么人谈恋爱,搞了几个女人,搞了几个男人,对这种东西很感兴趣。花边新闻来吸引读者。这恰恰是不正的风气。当然,你报一点也无所谓。但是大事你反到压住了,个人绯闻却站在主导地位,其实更不好。”
*应禁止政府办报*
曹思源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中国人民。而人民将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授予法院,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来行使。但是他认为中国国家新闻舆论权应该由老百姓直接来行使。相反的例证就是文化大革命。曹思源说:“我把它概括为十年浩劫一片叫好,为什么一片叫好,原因就是官办新闻媒体。只有官办新闻媒体奉命行事才会一片叫好。如果老百姓直接掌握舆论,民间办报不会一片叫好吧。”
曹思原认为舆论权是直接属于公民的,不是授与公仆的。因此人民所要求的不是五尺空间的新闻自由,八尺空间的新闻自由:“压根舆论权新闻权是属于公民的。我认为应该禁止政府办报,禁止政府来办新闻舆论工具。”
但是他明确的指出政府要说话是应该的,政府应该设置新闻发布机构对有关的主张,文件打算,施政纲领通过新闻官的发布就可以了。如果政府垄断报纸就是自己施政自己评论施政好不好,自己唱戏,自己喝采,还不让别人不喝采。
曹思原说;“政府施政,法院判案,人代会立法,老百姓评论总可以吧。评论权属于老百姓不能你又干活,你又评论说好得很。恐怕不行吧。如果说你来干活,我来评论。我说你有八分好两分坏这就是很光荣的事情了。”
*经由法律程序制裁*
因此,他认为政府应该相信人民允许老百姓当中有兴趣、有能力的人在民间集资来办报。至于新闻媒体作了不实或者诬蔑性的报导应该如何制裁呢?曹思源表示应该通过法律的程序来制裁。不能说由新闻部门说关就关。他指出中共十六大,中国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都说了要[以法治国]。
因此他建议应该修改有关的法律制定完善有关的制度,由新闻出版部门向当地的法院或者可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起诉某个它认为犯了重大错误的报纸;“法官来审理,有原告,有被告,还有律师,被告可以申诉自己的意见。法庭上可以公开,到底谁对谁错,弄清楚由法官来决定,法官决定关就关,法官决定不关就不关。法官决定停一段时间整顿,整顿好了再开门也可以。但是有一个场所,所以今后涉及新闻部门处份的问题应该在法庭上解决。”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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