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贫富差距越国际警戒线

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昨日召开首场提案协商会,就民建中央关于“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提案进行协商办理。国家计委、科技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六个部门的负责人作为提案承办人到会作答。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陈明德指出,我国居民收入已出现两个应当警惕的征候:其一,2000年城乡整体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达到0.417,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其二,不同收入阶层形成“金字塔”型分布。年均收入接近和超过2万元的占总人口的3.5%左右,而一半以上人口的年均收入在2000元以下。

提案认为,收入差距的扩大有两种原因,一是分配方式的市场化和改革发展的时空差带来的影响,二是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机制中非市场化的不合理因素的影响,而后者往往是出现畸形高收入的主因。提案提出了八点建议,其中有三点特别引人注目。
  
让更多低收入者就业

提案: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是为城乡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多发展机会的最有效途径;另外还应加大农业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控制和缩小城乡与地区差距。

答复:国家计委综合司副司长韩文秀说,今年将增加800万个就业岗位,并要将失业率控制在4.5%。目前国家已就发展中小企业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今后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中,将更多支持那些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的项目;在安排国债投放时,也将更多地照顾西部。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表示,根据今年的财政预算,将继续加大扶贫力度,增加扶贫支出,其中用于再就业工程的资金将增至47亿元。

拟对高消费直接征税

提案:在税收调节方面,一要加强对个人特别是高收入行业和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二要改革完善财产税,可以征收遗产税和特别消费税。

答复: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王力表示,目前税收中的最大问题是对个人收入不能实行有效监管。这是因为个人收入在初次分配中过于混乱,各种工资外收入太多,加之现金流通过于宽松,导致监管不足。目前针对高收入人群已有一些监管办法,诸如建立高收入个人档案,100多万人被纳入其中。

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表示,目前开征遗产税的时机尚未成熟,如果开征可能弊大于利。一是民营经济发展和资本积累还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数致富者都是创业者,其拥有的财富基本上是经营所得。按照国际惯例,这部分财产在征收财产税时应给予一定照顾。这些致富者大多处于青壮年阶段,遗产继承人是潜在的。因此即使开征遗产税,国家近期内收入也不会太多,还可能对民营经济造成一定冲击,挫伤其生产积极性,带来资金外流。征收遗产税还会影响投资环境问题。此外,我国在遗产税征管上尚存在很多难点。如个人财产登记、申报制度不健全,财产评估制度不完善,遗产数量难以确认,无法保证遗产在征税之前不被分割或转移等。

目前国家对娱乐业的税收率已由过去的5%-20%统一提升至20%,以期对高消费项目起到税收调节作用,但现在看来还不能如愿,下一步将考虑对高消费项目直接收税。

针对部分逃税现象,比如长期借单位的钱办自己的事或将家庭消费拿到单位报销,有关部门拟对这类情况也要收税。

补贴奖金纳入工资中

提案:为增加收入透明度,应实行完整的货币化工资制度,其中主要是要重新设计和调整工资结构,把工资外相对固定的各种补贴、奖金等纳入工资收入,成为居民的持久收入。

答复:人事部副部长戴光前表示,国务院近两年来已就此进行过调研,并提出了方案,目前一些地方已把部分工资外的补贴纳入到工资中,比如广东。不过由于工资外收入结构复杂,有些现在还不易被纳入工资中,比如住房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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