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改革为先导──关于政治改革的建言

梁启超一生著述1,400万言,融汇中西,出经入史,其文挟风云之气,孕雷霆之威,一纸风行海内,令慈禧读之失声痛哭,孙中山、毛泽东蒋介石读之击节赞赏,老枭拍案再三、称羡不已。所羡者非梁氏文字、思想之功力,而是其所处之时代,居然能容他公开办报并抨击政府之腐朽黑暗、批判专制主义和封建伦理道德、传播资产阶级改良思想。俯今追昔,那是一个相当自由辉煌的时代:康有为、谭嗣同、严复等,群雄并起,与梁氏一道,启蒙思想,“去塞求通”,开创了新闻文体和近代化报业。

  辛亥革命之后,袁世凯复辟称帝,仍有《顺天日报》胆敢说“不”,不断刊登反复辟言论,令他私下大发雷霆。为此,袁克定编辑出版了一份“宫廷版”《顺天时报》,刊登“全国各地敦请袁大总统登基称帝的呼声”,发行对象只有一人,即其父袁世凯。通过“假报事件”,可见袁氏还不敢或不能搞什么“舆论导向、思想统一”,表面上仍摆出一副尊奉言论自由、尊重报界的姿态,不然,哪用如此麻烦,查封敢唱反调的《顺天时报》,或下令它与袁核心保持一致不就得了?

  国民党时期,尽管当局摧残言论出版自由的事件不断发生,但同时仍允许中共中央机关报《新华日报》在国统区公开发行,并不断发表十分尖锐的反蒋、反政府的“反动言论”。国民党大老于右任还曾为该报题签!要知道,那可是内忧外患、国难当头的年代呀。据说老蒋常常被该报搞得心烦意乱,曾屡以自己的名义签发过手令,责令“有关部门”对《新华日报》进行追查。他逃亡台湾后,在谈到国民党失败的原因时,曾反思曰:“允许《新华日报》出版,是我们最大错误”。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国民党居然颁布过《出版法》和《新闻法》,尽管其主要目的和作用,是用新闻检查的手段,来约束报纸,但毕竟“有法可依”,“有关部门”就不敢太过乱来。

  可见,即使是封建君主、军阀军主、国民党党主专制时期,人民仍在一定程度上葆有说话的权力,葆有思想、言论和新闻自由。费孝通有言:言论自由,国民党时是多与少的问题,共产党时是有与无的问题。国民党是封门,共产党则连窗户也堵上了(大意)。一个号称“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的执政党,却以偷偷摸摸的隐晦手段,实行实质上报禁、网禁、言禁,乃是对历史的反动、对民主的嘲弄,真不知其先进性体现于何处。

  16大报告提出了“政治文明”这一新概念,并把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政治文明离不开民主和法治。言论自由权则是重要的人民民主权利。让人民了解国内、外真实情况,让人民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地说真话、实话、心里话,在报刊、电视、网络、会议上,畅所欲言,自由地发表、坦率地交流各种真实的意见、建议、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时弊的揭露、对政府和党的批评监督,是真理正说、还是邪说歪理,交给人民自己去判断,是驴子、是马,拉出来溜溜──这是政治文明化民主化的第一步。

  把思想言论自由和办报自由还给人民,当务之急,是制订新闻法,落实宪法中言论自由的条款,使新闻舆论自由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得到具体的保证。1980年及此前,一些人大代表和新闻界人士就曾提出这一问题。在胡耀邦、赵紫扬二公的支持下,有关专家也对此进行了大量研究和准备,可惜因89学运而中途夭折了。现在是到了把这一问题重新列入议事日程的时候了。

  现时代的新闻法,当然要比国民党时期的新闻法进步、积极、全面。它不是用来监控、箝制、摧残、压迫新闻言论自由,而是用来解放思想、保护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使上下相通、内外相通,使传媒更好地传达民情民意,监督政府和官员,为人民利益和祖国建设服务。同时,新闻传媒既可官办,也可民办,既可法人办,也可集体办、个人办。这是宪法所赋予人民的权利。国民党时期,“采取报纸期刊不仅必须申请登记,而且必须获得批准始得发行所谓特许制度的,更只有法西斯国家始有此恶例”(《新华日报》1946年6月29日《社论》)。而今更是变本加厉:民办报刊,但凡涉及社会政治内容者,根本不可能面世,思之令人心寒。

  世界早已步入信息化、市场化、民主化、全球化时代,中国新闻业只有从观念、政治上进行根本性的改革,才能真正与时俱进与国际接轨,从而跃上时代潮头,成为政治改革的排头兵。新闻改革与政体改革,唇齿相依,相辅相成,互相促进。(2003.2.24)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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